【转】幽默的悲剧GL小说---落花香

序言  
  老甜,也许是我这前半生心里唯一的痛了。  
  我在很长时间里都弄不明白,究竟是因为我很有趣老甜才愿意和我在一起,还是我因为和老甜在一起才变得很有趣。  
  直到我有一天偶然间看到了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不是老甜的,是我的兄弟——小吴的。  
  小吴,是我穿开裆裤时的朋友,小我七个月。  
  我一直认为,有小吴这样的朋友是一件绝对值得开心的事。  
  当然,我想小吴也是这样认为的。  
  当我看到小吴的日记时,小吴已经离开了我。我在帮小吴整理东西时,无意中发现了这本日记。  
  这其实不能怪我,我不是个爱偷窥的人!  
  小吴这小子做事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即便是写日记,也是拿文稿纸工工整整地如同写小说一般地写了出来,让我以为这小子居然还瞒着我搞起了文学创作。  
  直到看下去,才渐渐觉得有些不对劲……  
  一  
  孔仲尼曾经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想我当时看着唐正煌的心情也许就是这样。  
  在我已经活过的二十年的岁月里,对他产生这种心情好像还是第一次。  
  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他的为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志大才疏!  
  其实说穿了,他的志向大是大,不过却拿不上什么台面。  
  他的志向是谈一百场恋爱!  
  既然是恋爱,就不能是单方面的,单方面的那叫单恋,不叫恋爱!  
  也不能是闪电战,瞬间的爱情不能让唐正煌有成就感。  
  而且唐正煌每次最大的成就感是在分手时,他每次都为怎么样分手才能不让女方伤心而绞尽脑汗!  
  他对我说过,女人在对付分手时有几种类型。  
  一种是哭天抢地型,他对付这种类型时,就是哭得比对方更狠!要达到你哭一升,我哭三斗的程度。直到让对方哭到无趣,再让他施展那温存功夫。  
  第二种是无语泪先流型的,在遇上这种类型时,他就吟诗。从“恨不相逢未嫁时”到“为她人作嫁衣裳”,让对方如坠云雾,茫茫然心不知何所往。  
  还有一种是冷静型的。这一种人比较让唐正煌头疼,因为很难分辨出对方是真的放弃了还是要等到他落单时背地里给他一闷棍!所以对付这样的往往会让他很费事。  
  不过还好,他只遇过三次袭。一次是女方亲自来的,被他用三寸不烂之舌骗过,第二次这个女的叫了他的哥哥来,准备教训他,结果他居然和那女孩的哥哥不“打”不相识,惺惺相惜起来。只有一次唐正煌是遇上了点麻烦,被一个女孩的几个哥们儿堵在一个胡同里,不过在唐正煌领受了几拳之后就被正好路过的老原和圣雄救了。  
  老原不姓原,姓高,叫高青原。只是他长得实在是不怎么高,要叫他老高,不免有讽刺他之嫌,便叫他老原了。听说袁世凯也曾被人叫过老猿,不过此猿非彼原,高青原也不怎么介意。  
  圣雄是中国人,不是印度阿三。  
  圣雄叫彭博,之所以叫他圣雄,是因为他是个非暴力不合作者。  
  只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与印度甘地的不太一样。甘地的宗旨是不采取暴力,只是不合作;而彭博的非暴力不合作,意思是只要不采取暴力,对方是不会与他合作的,所以要想别人与他合作,只有采取暴力!  
  只是彭博一直没什么机会动用他那自诩为超过成龙的身手,偶尔动用一次,还往往适得其反,被别人合作了过去。  
  所以那天圣雄和老原救下唐正煌后,反而一直被唐正煌当作对二人的施恩。  
  用唐正煌的话说,就是“没有我,他们能有打赢别人的机会?我已经把那几个人修理得差不多了,他们不过是过来捡便宜而已。”  
  圣雄和老原很奇怪地没有澄清过什么,所以真相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能知道,是因为那天我也在场,不过我是个和平主义者,所以没有出手,我更不是个长舌头的人,所以没有多过嘴。  
  扯了这么多,差点把正题忘了,继续说。  
  唐正煌身边的女人,还有第四种——行动型。  
  通常这种类型的女人,只会赏他一记耳光,充其量两下。因为唐正煌的脸皮绝对比一般女人的手上的羊脂玉肤要厚得多,打一两下还能忍受,打多了一定是女人的手先撑不住。  
  而唐正煌在遇到这种女人时,会用非常语重心长的的口气让对方认识到自己打的人其实心里比脸上要痛得多。只要女人意识到这一点,基本上已经不会再对唐正煌下手,然后就只有任唐正煌宰割的份。  
  唐正煌曾对我说过,在恋爱时,男女双方一定有一方是鱼,另一方是刀。而女人做生鱼片一般会很仔细很彻底,通常从女人手底下出来的鱼,即便是做失败了,也基本上没有再做成另一道菜的可能,而男人动手则不同,只要不是专业杀鱼的,在做失败后至少能让别人把这条鱼做成另一道菜。  
  所以唐正煌一直很小心,不让自己成为鱼,而努力向一把不锈钢耐久菜刀发展。  
  最后一种女人是永不放弃型。  
  这种女人最让唐正煌头疼。他一般很少沾这一类型的女人,实在要上时,也会预先和我打个招呼,要我在他支持不住时好支援他一下。  
   在我身边的人,连同我在内,都认为我对女人的性趣要比对男人大,男人们看我的目光其实和看同性恋者基乎没什么不同。我也明白,我自己确实不喜欢男人。唐正煌的第32个恋人王芬曾说过,我对男性的厌恶一定是由于受到唐正煌太多的影响之故。不过我倒是认为,我对男性并不是厌恶,只是没有性趣而已。  
  不管怎么说,唐正煌在他对永不放弃型的女人说抱歉时,基本上都是带着我去的。  
  他会告诉对方,由于他和我数十年的交情,已经到了纠缠不清的地步,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他爱的人是我。而我,却是被他从同性恋中解救了出来。最后用我们俩“深情”的一吻让对方彻底死心。  
  不过这一招就像是诸葛亮的空城记,唱多了就不灵了,而且又不能在同一个交际圈子里使用两次,所以他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用的。  
  我一共被他吻过四次,初一、初二、高二、高三各一次,两次是用来对付校园内的狂热者,两次是用来抵挡校外的暖流。  
  他曾经很奇怪地问我,为什么每次被他吻过的女人中只有我没反应,我回答说,因为他技巧不够好。他便笑,还说,如果这世上还有能用吻征服我的男人,那他一定会拜他为师。不过我想他大概是不会见到那个男人了,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喜欢女人多过男人。  
  而让我们周围的人奇怪的是,我们交往了二十多年,却从未喜欢上同一个女人。  
  我想,这大概是我们俩的品味不同了吧。  
  我喜欢前卫的女性,而他却喜欢小家碧玉。  
  我曾嘲笑他只能骗骗不通世事的人,而他却笑我无法拖传统性格的女性入同性恋的泥沼。  
  对于这一点,后来我们达成共识,不再去提它,但是没想到在高三毕业后的暑假里,我们遇到了老甜。  
  老甜姓香名甜,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用圣雄后来的话说,就是能同时让我和唐正煌俩人着谜的人,实在是稀世奇珍!  
  那天是个雨天,我和惠儿去相约去看通宵电影,看到一半慧儿觉得无聊,我便陪她出去逛街。  
  惠儿是我高三毕业前认识的女友,我认为我已经快把她叼进嘴了,只是还差些毛没去除干净而已。  
  惠儿是个外表柔弱内心刚强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是很难追的,唐正煌认为这样的女孩子十有八九是块烫手的,而且还有可能粘着胶水,很难甩脱。所以他是不会碰这样的女孩儿的,不过我却是认为越是这样的女孩儿越有味儿。  
  就像在吃麻辣火锅,越辣,火锅里的东西就越有味儿!  
  那天我和惠儿从凌晨1点多逛到4点,逛得俩人的腿都有些吃不消了。惠儿提议去吃麻辣烫,我本不赞同夏天吃这种东西,不过那天不知是怎么了,居然会鬼使神差地答应她。我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上天注定吧!  
  麻辣烫最注重的是麻和烫。至于是不是要辣,那就凭各人的品味了。  
  那天我们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店铺,刚刚坐下没三分钟,就听旁边有人说:  
  “我能搭个伙吗?”  
  听声音是个女性,循声望去也证实了我的听觉还没有退化。  
  我向四周望了望,发觉居然没有空位了,再看看那女子,心里却没来由地突地一跳!  
  其实她长得并不是怎么倾国倾城,只是我对女性的审美观总是与众不同,这大概是因为我的角度是既非女性又非男性的原因吧!  
  她是个方脸型的女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字型脸。按中国对女性的传统审美观,认为女性最美的脸型应该是瓜子脸,也就是鹅卵型脸,而方型脸的女子通常被认为无论怎么长也不会漂亮的人。不过我眼前的这个女子,却似乎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性。20来岁的年纪,梳着长发,有几络飘于胸前,脸白得如同一张白纸。  
  “麻辣烫最重要的是烫,人越多,烫得也就越香。至于在一起烫的人认识与否,其实都没有什么大分别。反正只要没有传染病就行了,对么?”  
  这个女孩子一边说着,一边大大咧咧地在我面前坐了下来。  
  “那么,你有么?”  
  我问了一句。  
  事后我认为这句话问得很不够味儿,至少应该说句“即使你有我也不怕”之类的话。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时间机器也确乎没有发明出来,所以一切也就那么发生了。  
  “我么?”  
  那女孩伸出一根玉生生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目前好像还没有。”  
  “那就一起吃吧。”  
  我全然不顾惠儿瞪得大大的眼珠子,发出了我认为已经没什么必要的邀请。  
  锅底端了上来,在我吃下第一口的同时,那女孩却向我伸出了手。  
  我以为她是要纸巾,正要翻衣兜时,她却说道:“我叫香甜,你们呢?”  
  我滞了一下,半晌才道:“她叫朱惠,我叫吴纤。”  
  那女孩看我紧紧握着筷子的手,笑道:“虽然我是个左撇子,但我不会趁你握手时抢着挟菜的。”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忙伸出手来与她握了握,却发现她的手一点也不纤细,好像一个男人的手。  
  ——至少像唐正煌的手。  
  当时的我,心中没来由地冒出了唐正煌的脸,却想不到他日后居然会夹在我们当中,坏了我的好事。  
  不过那天,我的记忆仿佛出了什么差错,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吃过些什么都忘了,唯一记得的,是香甜边吃麻辣烫边吸溜嘴的情形和餐后递上的一张97元的帐单。  
   



遇到香甜的那天是星期六,而我和唐正煌、老原、圣雄等一些个孤朋狗友有每个星期天聚会的恶习,所以第二天我就去找这星期作东的圣雄。  
  之所以称之为聚会而不是PARTY,是因为我们这群人实在个个都是穷鬼,要我们每星期开一次能够得上PARTY资格的“会议”,我们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把这称作是恶习的却只是我,因为我很讨厌去充溢着男人的地方——即便我带上女友,也难敌一屋子的男人的气息。  
  然而这一天到场的人却没有唐正煌。  
  他本是对这个活动最积极的人,从高一至今几乎从未缺席过,所以这一次的缺席倒是令众人颇有些意外。  
  不过我们这批人并没有死了唐屠户就吃带毛猪的习惯,所以仍是唱的唱,吃的吃,聊天的聊天,搓麻的搓麻。  
  唱的是超哥。他的嗓音很厚,唱起来有杨洪基的派头,可他却偏偏爱唱王洛宾的西部民歌,白白浪费了他的天赋。听说口吃的人唱歌会非常好听,我想超哥大概就是这种人吧。他最出名的事就是在高一期末考前的一堂英语课上睡觉,被教英语的老王叫起来后问到“你期末考怎么办”时,他斜瞪着双眼,张开口急急地说了句:  
  “……抄、抄、……抄他妈的……”  
  结果这一句被广为流传,几乎成为全校性在大考前的名言。  
  吃的是我。因为惠儿没来,唐正煌也不在,我也就懒得和他们瞎掺乎,便着圣雄拿了些果脯肉干之类的来打发时间,顺便听听超哥的个人演唱会,倒是也不错!  
  聊天的是狼和羊。  
  狼的名字叫夏民,因为和唱歌的老狼长得像便叫他小狼,后来把小字脱了去,直接叫他狼。狼是个绝对老实的人,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投错了男胎的女人——而且是贤良得一塌糊涂的女人。欺负他的人很多,却从未有人看到过他愤怒的眼睛。有一次他抱着一大撂书从走廊经过,被圣雄碰撒了一地。所有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他当时的的确确是爆发了,一声大吼让几乎整个楼层都听得见:  
  “捡起来——”  
  当时的我们都以为狼终于要露牙了,都很兴奋地看着,看着圣雄怎么收场。  
  而圣雄却不愧是身经百战(据他自己说)的人,只微微地笑了笑,轻轻地说了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结果狼飞快地弯下腰收拾好所有的书:“没什么。”  
  这让大部分人都很丧气——因为很少有人看到过圣雄出手,他的身手已经被人传得比小李他妈的飞刀还神,这一次很多人都以为终于有机会看到他出手了,结果却被他化杀气于无形。  
  事后圣雄很得意将这件事诩为比诸葛亮骂死王朗还要经典的战役,但是我们却都很怀疑圣雄和狼是不是事先约好了在做SHOW,为此圣雄有几个星期没有理我们。  
  羊是球迷。  
  他很爱聊天,更爱聊足球,可惜同为球迷的唐正煌没来,所以他只好拖着好耐性的狼聊,其余人都不会去听他的长篇大论。  
  圣雄和老原在搓二人麻将,他们之间的胜负我从不去过问,反正输赢再多钱也只是在这几个有限的人手里流过来流过去,实在没什么意思。  
  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已经有些发黄的天花板,忽地觉得自己在这里待下去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便起身准备告辞,但没想到就在这时来了一通要命的电话。  
  电话是狼接的,他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就抬起头来四处张望——终于他的眼睛在我脸上停了下来——“吴纤,找你的。”  
  “我?”  
  我有些意外,但还是走了过去:“谁?”  
  “唐正煌。”  
  狼波澜不惊地说了一句,却引起了他身旁的羊一阵莫名的兴奋。  
  狼甩开羊不断伸过来的手,把电话交到我手上,我还没来得及把听筒凑近耳边,就听到唐正煌大叫着的声音:  
  “喂!是小吴吗?!”  
  “是呀,干嘛扯着嗓子喊这么凶啊?”  
  我皱着眉道。  
  “我这个电话声音好轻,我怕传过去的声音也轻你听不到啊!”  
  “听得到听得到,减小音量说吧!”  
  “惠儿在么?”  
  “不在,干嘛?找她有事?”  
  “不,顺便问一下,主要是想让你出来。”  
  “干嘛?到哪……”  
  “别别,别说了,你一说他们这帮子可都要跟出来了,你想个辙甩了他们到你家去。”  
  “什么???”  
  我有些惊异。  
  “我在你家门口等你。”  
  耳朵刚窜进这句话就只听见“嘟——”的忙音了。  
  我放回话筒便起身告辞,几个家伙盘问了我好久,我只是斜着眼盯着他们看,一声也没发,后来我发现我的眼睛足斜了有两个小时正不回来。  
  他们确实是男子汉,因为他们都说不跟我一般见识,所以我也乐得不用继续盯着这群自大的男子汉,嚼着口香糖就一路地奔奔回了家。  
  我不担心那群人会跟踪,因为他们不想让人以为他们是跟踪女人的变态,我让他们上过五次当,其中一次还有旁人报了警,说要抓小流氓,吓得他们差点给流泪——后来就再也没人敢跟踪我了。  
“地奔”,是走路的大众化说法,另一种高尚点的叫法是“喔克”,就是“WALK”的意思。不过我们这群人的档次都低,都不愿喊洋名,还是老老实实做着本份的事,喊一声“地奔”便开始在马路上撒丫子了。  
  圣雄家里离我家还是有点距离的,我地奔了足有40分钟才到家。  
  没到家见看到了人。  
  唐正煌站在我家楼梯口向我招手,我老远就叫听到了他的声音:  
  “嘿、嘿,这儿呢这儿呢!”  
  我走到近前:“知道,我还认识自己的家!”  
  “没说你不认识,我是怕你找不着我。”  
  “那你就来找我不得了。”  
  我挂了个冷笑,猛地瞅见他身后有个人影儿,穿着白衣裳,缩在他后面,好像是个女的——唐正煌身材不高大,发育正常的成年男性不练缩骨功很难缩在他身后。  
  “刚认识的?”  
  我朝他身后呶了呶嘴。  
  “是啊,想先给你看看。”  
  “怎么,是她不愿见人还是你不愿她见人?”  
  “她脸上沾了点漆,躲在我身后补妆。”唐正煌道。  
  “什么什么?沾了点什么?”  
  我对自己的听觉产生疑惑。  
  “漆呀,就是油漆。”  
  我笑了起来:“怎么沾上那玩意儿?”  
  “说来话长了,先上你家去吧——对了,你补好妆了没有?没补好也先停一停,等一会到了她家再补吧。”  
  唐正煌对后面的女孩细语。  
  我听着觉得好笑,因为我觉得唐正煌对女孩子声音的高低与他对对方的感情深浅成反比。声音越高则感情越浅,反之则越深。看来这个女孩子还真挺让他着迷的。  
  那女孩正从他身后走出来,我的笑容这时却正巧浮了上来,看上去好像我在对她笑,还真是挺凑巧的:  
  “你好。”  
  我对她礼节性地说了声——唐正煌的女友换得太过频繁,我都已经懒得兴奋了。  
  可是这次回应给我的声音却不是同样礼节性的问侯:  
  “哦?是你呀!”  
  听声音有点耳熟,我睁大眼看去,却不认为我认识这个俏皮的女孩子。  
  “是我呀,香甜!”  
  ——嗯???  
  我一激棱,再仔细看去——还真是她!  
  “你怎么把头发剪了?”  
  我有些惊异,剪了头发的她,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一股活泼俏皮的样子,和她原来给我的印象相去甚远。  
  “沾上油漆了呗!”  
  “哦!”  
  我看着她点了点头:“那走吧。”  
  唐正煌这时不失时机地插过一句(我一直认为他很会把握说话的分寸和时机):“你们认识么?”  
  “嗯——可以算是吧。”  
  我道。  
  “一起吃过饭。”  
  香甜道。  
  “一起吃饭?”  
  唐正煌看着我。  
  “仅仅是吃饭而已。”  
  我打消他的顾虑——我还没向她下手,别害怕!  
  “哦。”  
  唐正煌放心了。  
  “你们何时认识的?”  
  我问。  
  “刚刚。”  
  香甜答。  
  “刚刚?”  
  我惊。  
  “刚刚。”  
  唐正煌重复。  
  我的却步停在楼梯上,开始回忆唐正煌以往的战绩,最终确定他破了自己一天之内确定关系的纪录,然后看着他:  
  “破了?”  
  “是的。”  
  唐正煌走在前头:“你不是说再破得了你就要拜我为师了?”  
  我看着他,心里的感觉,我想只有用“三人行,必有我师来形容了”!  



我不知道小吴原来认识老甜。  
  我对于刚才向老甜提起小吴时为何没提她的全名吴纤而只说我有个朋友叫小吴感到有些后悔。  
  “怎么认识的?”  
  小吴问我。  
  老甜正在厕所里继续补着她的妆,小吴没有放过这个审问我的机会。  
  其实我也正想告诉小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每次有了女友都想第一个告诉小吴,是因为想有人能和我分享快乐还是因为要小吴分享我的快乐我才会更快乐……我不知道。  
    
  今天其实是个好日子,因为天气实在是好,阳光不烈,有些风,风能让你感到凉,却不会感到刮得大。在盛夏能遇上这种天气实在是很不容易。  
  所以我很早就出了门,因为上星期在超哥家里搓麻将我输了三十块给圣雄,今天我想趁着早起去捞本。  
  我不是职业赌徒,我只是看不惯圣雄总是把赢了我的事一天到晚挂在嘴边上。  
  但我发觉我错了。  
  夏天天亮得早我知道,可我不知道为什么连人们的生物钟也会提早。我明明记得夏令时已经取消了好几年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早起呢?还是因为我平时起得都太晚了?可是我上学时并不觉得路上人多呀!  
  唉!  
  人生就是这样,想不通的事天天都有,如果都一一要去想通他,那实在是很麻烦的。  
  但是出已经出来了,错也已经错了,总不能再缩回家去——我家在六楼,又没有电梯,我不想回了家又洗澡,就在凉风中直接走向圣雄的家了——人多就人多吧,就让我趁机再好好体会一下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吧!  
  走到天河路路口时,人流忽地变得拥挤起来——当然,我并不是说原来就不拥挤,中国某些地区的人口密集度,实在是超过很多人的想像的——我展眼望了望,原来是一家理发厅新开张,在门口架了两个梯子在门口装修。  
  本来天河路的人行道就不宽,多出两架三角梯后简直就成了单行道。  
  于是“内道”的人纷纷变换到“外道”,我这个原先就在“外道”的人倒不得不放慢速度让一些看起来很急的人从我身边挤过。  
  挤来挤去,我忽地发现在我的身边多了一个人出来。  
  其实我并不清楚我身边原先有哪些人或有几个人,只是那些在我的眼里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只能算是物体,他们多几个少几个我都不放在眼里,更不会记到心里。在我的眼里只有女人甚至美女的出现才能让我觉得眼前一亮——多了个人!  
  现在在我身旁多出来的这个人,是个穿着白衣的女孩子。  
  引起我注意的是她的手。  
  她的右手上捧着几片散落的花瓣正凑在鼻翼下嗅着,我看不清是什么花的花瓣,只是对散落的花瓣为什么会引起她那么陶醉的神情而感到诧异。  
  我盯着她看,觉得她还真是长得不赖,——远山眉黛长,明眸珠润飘,绛唇轻点翘,乌云遮琼遥。  
  看着她,我觉得连天都更亮了几分。  
  我开始把持不定自己。  
  我不知道该继续走我的路直到圣雄家去翻本,还是跟着这女孩,直到有个什么结果。  
  就在这时,上天帮了我的忙。  
  一个没漆桶从天而落,一些绿油漆沾上了这女孩的衣服以及她及腰的长发。  
  我很兴奋——因为我有机会为她效劳了。  
  我准备在她尖叫时出面怒斥那个理发厅的老板,然后带她去干洗店洗衣服,然后……  
  ——等等,为什么没有尖叫?  
  ——难道她已然晕了?  
  ——上天,为何要这样厚待我给我这样的好机会呀!  
  “哎——”  
  正胡思乱想着,一声轻轻的,如同见到一片雪花旋落在鼻尖上时的轻呼似的声音在我耳旁传来。  
  我侧目相望,那女孩正看着自己的衣服和头发。  
  一时众人皆静,只留下知了在不停地酣唱。  
  ……  
  ……  
  良久,那女孩才抬起头来看向四周。  
  她环视了一圈,最后目光定格在我脸上——“怎么办?”  
  轻轻的一声,让我如闻天纶。  
  我如梦方醒,却一时间怎么也理不好自己的舌头,结结巴巴地对那还在梯子上的男人说了句:  
  “听……听见了么……怎、怎……怎么办呀?”  
  那男人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我认为他是把我们当成是恋人了,但我们不是,不过我也乐得他这么想,最好那女孩也这么想——道:“我替她免费做个头,再把衣服送去干洗,成么?或者陪钱也成。”  
  我认为这男人挺识像——恋爱中的男人总是很勇敢的,弄不好挨打也是有可能的——至少他开出来的价码我是同意的。  
  我转过脸去,问她:“你觉得怎么样?”  
  谁知她看着我,却说了句:“我是说它们怎么办!”  
  我顺着她的手指往地上看,却看到七八片花瓣静静地躺在油漆里。  
  我抬起头:“不会吧……”  
  “我还没闻完呢……”  
  不知是否是油漆的关系,女孩的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晃得我一时睁不开眼睛。最后怎么解决的这事我已经失去了记忆,反正在我清醒过来时,我正和她在干洗店里等烘干衣服,而她,也已经把长发前成了刘海。  
 当时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是看表——9点20分,看来圣雄家是注定不去了,但是对这女孩子,我算是有结果了么?  
  我转过头去,看着她的脸——没了长发,脸庞显得更英挺了些。  
  “我叫香甜,你呢?”  
  她也转过头来,看着我道。  
  我知道我的眼神这时千万不能露出一丝好色的神情来,否则我的失忆症恐怕就白得了。为了我无辜丧生的几亿脑细胞,我也要千万挺住!  
  “我叫唐正煌,你好!”  
  我伸出手去,她也伸过手来与我握了握——手很软,很温和的感觉——我握了一下很快就放了手——不能让她以为我好色!  
  “你好。”  
  她也回应了一句。  
  而后,又归于沉寂。  
  我不甘心沉默下去,鲁迅说的好,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决定不沉默了,不管是因此成为暴发户也好,还是灭亡了也好,我都要豁出去了。  
  “为什么选中我?”  
  我的话出口后我的心至少狂跳了二十下以上,但我认为我说这句话的语气和神态以及时机都把握得恰到好处。  
  “什么选中?”  
  香甜问。  
  我心里很得意——能让女孩子产生好奇心,那就离胜利不远了!  
  “那里那么多人,为什么问我怎么办?”  
  “因为你盯着我很久了嘛!”  
  我被她的话吓了一跳,我原先还以为自己伪装得很不错呢,没想到早就被人家看出来了!  
  ——看来我要灭亡了!  
  我有些悲观,但还不至于绝望!  
  我清了清嗓子,正准备说“因为你很美”之类的话,她却先开口了:  
  “你看我是因为我长得好看么?”  
  我的心里一跳——怎么?她想倒追我?  
  ——不可能,她这是在试探我!  
  电光火石间,我已经拿定了主意:  
  “因为你手上的花很美。”  
  “是么?”  
  听得出来,她的语气里有些意外。  
  能让女孩子感到意外,那就意味着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是的。”  
  我一边祈祷着她别问我她手上的是什么花,一边脸不红心不跳地道。  
  我对于这一点很在行,我认为我在对女孩子说谎时的功夫不说是炉火纯青,也该说是能以假乱真了!  
  “可是落下的花已经不在美了,花的美是在枝头斗艳时的。”  
  我一呆,一时竟无话可接。  
  半晌才问道:“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小心地捧着它们呢?”  
  “因为很香。”  
  “香?”  
  我很惊讶:“落下的花还会香吗?”  
  “落花的香,是要细细用心去品才能品到的,那真不是一般的香呀!你听过陆游的《咏梅》么?”  
  “是‘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么?”  
  “是呀,其实落下的花,香不仅如故,更胜似未落呢!”  
  这时我的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忘了我的目的,只呆呆地望着她了。  
  “衣服干了!”  
  随着一声叱喝,香甜的衣服被送到了她面前。  
  香甜到里间换好了衣服,和我走出了门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让我几乎停止呼吸的话:  
  “身上也沾到油漆了,好难受,得找个地方洗澡呀!”  
  ——怎么办!!!  
  ——邀她去我家???  
  在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内心的恶魔和天使的斗争之激烈,只怕比孟良崮战役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我决定带她去我家。  
  “哦,那么,能不能去……”  
  “嗯?”  
  香甜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这一眼,把我说出嘴的话全变了:  
  “……我朋友家里洗?”  


我今年虚岁二十岁。  
  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已经谈了大大小小不下三十场恋爱。  
  记得我的第一次恋爱是在初一时,对像是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很娇气的女孩子,当然,女孩子都有些娇气,可是她比较特别。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娇气吸引了我,反正我知道一定是她的娇气吓跑了我!  
  不幸的是,我的第一场恋爱的对像竟是个死缠烂打型的,这让我在多年后仍然对此一类型的心有余悸。就连对付这一类型的方法我也不敢有丝毫改变,生怕会处理不当。小吴笑我对此有了心理障碍,我倒是不觉得。也许我已经麻木了也说不定。  
  不过香甜的出现却让我觉得我还没有完全麻木,因为至少当我看见她时,就会不由自主的笑。  
  根据科学家的调查,笑是灵长类动物向对方表示臣服的表情,我想我这个时侯应该是完全臣服在香甜的裙下了。  
  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正像贾宝玉曾说过,女人都是水做的,而男人都是污浊的泥,所以泥遇到了水会沉到底也是应该的,至于泥和水能不能完全混合,那就要看泥够不够硬。通常硬泥会散得快些,而软泥很有可能已经久经捶炼变成粘土之类的东西很难和水完全融合了。  
  等我向小吴说完我和香甜相遇的过程后,还来不及问她们是如何相识的,香甜就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怎么,交待完了?”  
  香甜的眼睛大大的,在我和小吴的脸上转来转去。  
  我忽地觉得我和小吴两个就像是两个赤裸裸的白署,正摆在摊位上向人招示着雪白而光无寸缕的身躯。  
  日后我向老甜说起这时我的感觉时,她笑着啐我,还说了句“流氓”。可是当我后来看到小吴的日记时,才知道原来那时她的感觉竟是和我一样的——看来从这时起,我和小吴就已经注定对老甜抱有相同的感情了!  
  可惜当时小吴并没有察觉,或许她跟本就是察觉了却不愿说,谁知道呢。反正当时的我,是被香甜完全迷住了。  
  “是的,他说完了。你也听完了?有不实的地方么?”  
  小吴对香甜说道。  
  香甜看了看我,坐在我身边:“基本属实。”  
  “现在才11点,我们是先吃中饭还是先出去溜达?”  
  我说道。  
  “中饭?谁请?”  
  小吴看着我。  
  我看了看香甜:“当然是我。”  
  “哦哦。”  
  小吴对我笑了笑。  
  我知道她的笑是什么意思。  
  今天是七月十五日,我的钱早就在高考完后的大庆中被洗劫得近乎一毛不剩。  
  我曾经有过约女孩子出去带上小吴的事例——那是我因为馕中羞涩而带她出去替我埋单。自然小吴是不会对人说的,不过我恨她也就恨在这一点。既然她不说出去,为什么不索性借钱给我却非要和我一起出去?这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的事。  
  这次她的笑自然又是因为要替我花钱了。  
  潇洒的男人总是不大在乎钱的,所以花钱如流水也是情由可原的。可是为什么小吴这样一个女同性恋也能每次月末的结余都比我多,这就让我很费解。她也经常和“女友”出去,去的地方也不比我低档,也不会让她的“女友”结帐,每月月初她的进项又和我一样,为什么她会比我富呢?最后我只能归结为女人天生就是持家的料,不管她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 的。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我并不歧视同性恋,也并不是说同性恋就是不正常的,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离开小吴的家,我们并没有为去什么地方而发愁。因为她们两个全都坚持去麻辣烫。  
  我很奇怪为什么像香甜这样看上去清清爽爽的女孩子也会喜欢这麻辣烫种浓墨重彩的东西,但是我绝不会对初识的女孩子表示出任何形式上的疑问,所以我们一行三人就来到了小吴家附近一家卖麻辣烫的。  
  小吴这次出来的时侯特意打扮了一下,我知道她只有和除了我之外的好友出去时才会这样做,即使是和她的女友也不会每次出门都打扮。看来小吴似乎也对香甜有意。  
  当然这个有意只是某种程度上的,我不认为小吴会成为我的“情敌”,虽然我们从没遇上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却对这种情况有过讨论。  
  我们说好绝不会对对方的女友下手,为此我们杀了一条鲫鱼盟誓——因为那天她正好在替家里杀鱼做汤。  
  小吴先进了店里去找位子,我便趁机问香甜和小吴相识的经过。可是香甜却不回答我!  
  “你带钱了么?”  
  香甜问我。  
  我看着她,不说话。  
  “你你你……唉!我刚才见你付干洗衣服的钱时就没有大票,没想到你还真没带钱!算了,我先借你点吧,免得被你朋友笑!”  
  “她都笑了我几十次了!”  
  我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我这时真恨不得撕烂了自己这张嘴!  
  果然,香甜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你每次出来都是让女孩子会帐的么?”  
  ——完了,她要把我当做吃干饭的小白脸了!  
  我忙解释道:“不不不,我刚才说得夸张了点,其实她就帮过我几次忙……”  
  我看着香甜的脸上分明写着“不相信”三个字,不免有些着急:“那钱我每次都还的……”  
正说着,小吴在里面招手让我们进去,看来是选好了位子。  
  位子是靠窗的,很明亮。  
  桌椅的摆放方式是一张桌子配两张双人凉椅。香甜抢先拣了其中一个凉椅的的外沿坐下,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不要从香甜的面前挤到里面去,而是坐在了她的对面,不过小吴倒是从我的面前挤了进去,坐在了窗前。  
  一顿麻辣烫吃得很尽兴,席间我终于没有忍住,开口问了她们是怎么相识的。在听完两个你一句我一句的说明后,我最大的感慨就是——假如香甜当时得知小吴有严重的同性恋倾向,那么她一定不会去坐在小吴的对面的吧!  
  想到这里,我忽地又想到——假如现在的她知道了小吴是个同性恋者,她会怎么样呢?会大惊失色?还是当场呕吐?抑或是逃之夭夭?  
  其实小吴并不反对我们把她是同性恋这件事说给人听,只是我们都似乎太善良,都一轻易向人提起——想想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都对小吴没有偏见呢?看来物以类聚这句话究竟是不错的。  
  我很擅长天南海北地聊,即便是自己不喜欢的话题我也能够让和我聊天的人觉得和我相见恨晚。但是今天这顿饭间与香甜的聊却似乎有些不同,我不知道是她附合着我还是我附合着她,总之这一顿麻辣烫烫了足足有三个小时才罢休。  
  吃到最后香甜忽地用手在桌下碰了碰我的膝盖,并递过来两张百元的大钞。  
  我没有接,我知道一旦我接了就一定会被小吴嘲笑两个星期以上,所以我推回了香甜的手——途中感到她的手很凉,一点也不像是吃了三个小时麻辣烫的人。  
  结果埋单的人依然是小吴,香甜笑笑地问小吴,我是不是经常要她替我付帐。还好小吴这次很给我面子,说没有。  
  最后我送香甜回家的路上她对我说:  
  “你们的关系真的很好呀!”  
  “哦?”我扬了扬眉。  
  “因为她替你付钱时你没有感到任何的不好意思,而她也似乎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是呀,十几年的老朋友了,当然不会在乎这些。”  
  香甜笑了笑:  
  “是不是距离才能产生美的原故才让你感觉不到身边女孩子的可爱?”  
  我愣了愣,半晌才反应过来:  
  “你是说她?哈哈,她可不是我们这样的人能追到的!”  
  “为什么?”  
  “因为她不喜欢男人。”  
  “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还没出现吧?很多女孩子都会讨厌男人,不过当她们……”  
  “哈哈,你别说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你一定不知道,她是喜欢女人的。”  
  “什么?”  
  伴随着香甜大大的眼睛,我发觉自己似乎有些忘形了——也许,是香甜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任何的防备。  



  
我失恋了。  
  2001年7月12日,在我的人生中又经历了一次惨痛的失恋。  
  我觉得在7、8、9三天的高考中我发挥得很失常,所以我坚信考场失意情场就一定会得意。  
  所以我去向我暗恋许久的对像表白心际。  
  可是我错了,原来只有赌场失意情场才会得意的,而考场失意后情场也一定会失意。  
  所以我很伤心。  
  因为这是我的初恋。  
  人们常说女孩子要比男孩发育得早,所以成熟得也早,但是我似乎有些晚熟,我的好友斑步曾对我说这是因为我还没找到我爱的人。我也绝对相信是这样没错,所以我一直在等,等我命中注定的男人出现。  
  终于我等到了。  
  在高二时我对邻班的班长芳心暗许。  
  我渡过了一年多的暗恋时间,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但是他很婉转地谢绝了我的好意。  
  斑步安慰我说这不能算是失恋,因为我跟本还没有恋过,所以不能算失去。  
  斑步还告诉我说,现在的我最好找个男人当凯子来玩个几天来舒发一下心情。  
  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所以便问他该怎么办。  
  他让我打扮得漂亮点在街上瞎逛,以便钓男人上钩。  
  我觉得这有点像狙街女郎,便没有采纳斑步的建议。  
  斑步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是个有点娘娘腔的男子汉。在三年里我们相处得还算愉快,我把他当朋友,他也把我当知己。不知是他影响了我还是我影响了他,抑或是两人互相影响,反正时至今日,我觉得我的很多想法和念头都有了斑步的影子,而斑步也觉得他有很多行为有了我的痕迹。  
  我曾问过他有没有对我起过意,他说没有,因为他和我之间没有距离,所以不会产生美感,也就更谈不上起意了。   其实我认为他和我之间还是颇多距离的,至少在性别上就是一男一女。  
  但是我懒得跟他说,因我天生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有时侯我一天都说不上三句话。  
  斑步认为这是因为我懒,所以连说话都不愿意。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就努力地使自己勤快起来。  
  所以我就天天上街去逛。  
  反正在家里也无事可做,高考完了也应该放松一下。  
  但是我觉得逛街原来也有瘾,一旦沾上了这种瘾,想戒掉还真是有些难度。可我并不想戒这个瘾,所以有时侯我会一下子在街上逛到很晚。  
  我想假如我天天都早回家的话,那我一定会先认识唐正煌再认识吴纤。  
  可是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我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人,居然会那么快就再出现在我面前。  
  我当时心情不太好,所以正在嗅着很多散落下来的花瓣。  
  这是我小时养成的习惯,让我养成这种习惯的是我父亲。他很爱读红楼梦,常给我说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我认为这是因为我母亲不愿听他唠叨所造成的,但是我必竟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其中最大的影响就是关于落花。  
  林黛玉是个专管被子植物的下葬工作的人,我对此感到很有趣,便时常拿些花来嗅——我母亲的业余爱好是养花——枝头的花我母亲不让采,所以我只能拿起落下的花来闻。凋谢的花已不美,味道也只是一味的浓咧,并不好闻,但是被风吹落或被什么东西碰落的花,却是难得地好闻。  
  这种香是只有平心静气细细品闻的人才能嗅得到的,我很可惜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与我共赏落花之香的人。  
  可是那天在街上我嗅着这些落花时却发现有一个人直盯着我看。  
  其实在街上卖花的人不少,玫瑰、月季、郁金香、白玉兰等等都有,有些人插在头上,有些人别在胸口,也有些人和我一样放在手上闻着,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这个人却盯了我好久。  
  我知道我并不漂亮,方方的脸庞像极我的父亲,却一点也没有继承我母亲的美丽。  
  所以我想这个人也许也是个能体会落花之香的人吧,所以他才会为找到一个知音而高兴。但是,他是怎么知道我也是能体会落花之香的呢?  
  正想着,一桶从天而降的经色油漆从天而降。  
  花落了,从我的手中落下。  
  我愣了,在大街上愣住了。  
  我环顾四周,发现这个盯着我的人仍然盯着我,眼神中有些奇讶,有些担心。  
  “怎么办?”  
  我问道。  
  结果他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  
  “听……听见了么……怎、怎……怎么办呀?”  
  他对着洒落油漆的人道。  
  我却已知道,他并不是因为落花而注视我的了。  
  后来,我并没有要别人的赔偿,因为那一声声的道歉让我心烦。  
  再后来我们去了一家干洗店,洗净了我身上的衣服。  
  他替我会了钱,我也并没有阻拦——我懒得开口与他说话。  
  可是我的身上却因为沾了油漆而感到很痒。  
  听别人说身上沾了油漆会得病的,所以我越想越觉得有些害怕——家里有母亲在,我不愿回去听她说教,那么,去哪儿呢?  
  ——斑步也联系不上,他好像和朋友去打篮球了。  
  这时却听到那个人对我说了句:  
  “哦,那么,能不能去……我朋友家里洗?”  
 我想了想,答应了——他看上去也不像是坏人,再说我长得也不至于能让他色胆包天,所以我决定跟他去。  
  在路上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天,这让我觉得他似乎是个很小心的人,不会一上来就和初识的人海阔天空地没完没了。或许逢人只说三分话的古训在广大的中国人中还是很有市场的。  
  他说他的这个朋友是个女孩子,叫小吴,是他从小玩到大的邻居,只是去年才搬的家,所以两人并不住在一起。他在路上打了个电话找到了这个小吴,然后便和我来到了他朋友家的楼下。  
  不不管怎样,反正通过在路上的谈话,我接收到了唐正煌传给我的讯息——他要追我。  
  我没有很大的排斥,因为我正好刚失恋,也实在是需要一个人来抚慰一下,而这个唐正煌看上去还不像是什么坏人。于是,我们俩谁也没问,谁也没说,仿佛像有默契一样地默认了这个事实——我们开始恋爱了。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轻浮,反正我觉得现在和他在一起时心里觉得挺痛快的。  
  后来,他的朋友来了,说了几句话后他便要我上楼。  
  我听了他朋友的声音,似乎觉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来是谁——或许女人的声音都是差不多的吧。  
  我探出了头望去,却发现原来小吴就是吴纤。  
  我觉得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奇遇”了。  
  吴纤似乎对见到我并没有感到什么惊奇,只是扬了扬眉。  
  中午我们去了一家麻辣烫,似乎是为了我和吴纤的重逢。  
  然后我们又逛了一会儿街,我就回家了。  
  送我回家的是唐正煌,他在路上告诉了一个令我万分惊讶的事情——原来吴纤是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人。  
  我很惊讶,更感到好奇。  
  做为同样的女孩子,我对于她倒没什么很大的反感,我想假如是个男的同性恋者,我一定会非常反感的吧。因为斑步就曾经很让我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同性恋,还好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他是一个男子汉。我想假如斑步是个同性恋者的话,那我和他一定不会成为好友。  
  现在我听到吴纤是个女同性恋者的时侯,不但不反感,反而有些好奇——同性恋者的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呢?  
  我有些庆幸我认识了唐正煌,因为如果不是认识了他,我就不会再与吴纤相遇。  
  于是,我和他们开始频繁接触起来,渐渐地我发觉,唐正煌其实还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时常能说出些让人不得不佩服的话来。  
  例如有一次,我曾问他,吴纤是喜欢男孩气浓的女孩子还是她本身就很男儿气。  
  结果他对我的问法有些不屑一顾:  
  “唉!持这种想法的人其实是不了解同性恋的。真正的同性恋,他(她)绝不会将自己的恋人或自己本身想像成异性,他(她)们只是单纯地喜欢上一个同性的人,有些人甚至不是不喜欢异性,而是喜欢上的人偏偏是同性罢了。将自己或对方想像成异性的,其实算不上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呀!”  
  我对他的回答表示折服,问他是不是因为吴纤才会如此地了解同性恋。  
  他听了有些迟疑,思忖了一会儿对我说:“也许这不是他了解同性恋,仅仅只是了解吴纤罢了。”  
  我听了很为他们的友情感动,同时又问他是不是喜欢吴纤,吓得他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当时我们正共骑一辆自行车,他载着我到他朋友家去。  
  他的那些朋友确实也很有趣。  
  唐正煌对我说他在他的朋友这群人当中是最无趣的,我发觉其实他是和他的朋友们各有千秋。  
  有一次他和他的朋友们比吃饭的速度,结果有三个人被噎得当场摔下桌子(这三个人是羊、狼、超哥),圣雄把饭喷得一桌都是,最后赢的人是老原,唐正煌屈居第二。  
  跟据吴纤的说法,除了口才,唐正煌没有一样是这群人中最好的,但是不管比什么,唐正煌几乎都能撑到最后。  
  在跟他们相处久了,我不得不承认吴纤的说法有道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是8月,高考也发了榜,我出人意料地考取了第一志愿填的本科,而无巧不成书的是唐正煌居然也进了和我相同的学校。  
  可惜的是小吴没有考上她的第一志愿,结果沦落到和我们相同的这所杂牌大学。  
  不过这让我很高兴,因为斑步也来了这所学校,我很想撮合斑步和小吴。因为斑步有些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地娘娘腔,我想斑步也许和小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唐正煌,他也表示赞同——他说他想证实一下自己的好友究竟是不是个同性恋。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吴纤是不是个同性恋还没有经过证实。  
  看来斑步这次的任务并不轻。  
  我们为他们俩的初次会面找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吴纤居然带来了她的女友,而她的女友,豁然便是那天和我们一起吃麻辣烫的惠儿。  
  看来那天的我,是打扰了一对正在热恋的恋人了!




 “他叫李听松。”  
  “她就是吴纤。”  
  唐正煌和我分别向小吴和斑步介绍着对方。    可是唐正煌听我介绍完斑步之后就呆呆地望着我,过了好久才找个机会凑过我耳边:  
  “怎么,他不姓班?”  
  我点了点头:“叫他斑步是因为他长得又高又瘦。”  
  唐正煌又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哦,Bamboo是吧?”  
  “是呀。”  
  “好名字好名字。”  
  唐正煌感慨了一下,然后对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今天小吴会带惠儿来。”  
  我没作声。  
  最终我们更改了决定。  
  我们原来决定吃一顿中饭就分手,把时间留给斑步和小吴。现在来了惠儿,我们只好到游乐园去了。  
  游乐园原本是让人游玩让人乐的,可是今天的我们似乎连笑都带着假,我不得不承认包办婚姻果然是造成情场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  
  这一天下来,我就像做了一天的苦工一样,累得腰酸腿疼。最严重的是面部肌肉的僵化,我怀疑直到明天我都会挂着这么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  
  小吴一直和我与唐正煌待在一起——她似乎两面三刀生就不了动——而惠儿却与她相反,完全是个活脱脱的天玩星。  
  还好斑步的耐性好,有他赔着,惠儿拉不动小吴也不会冷了场。  
  我怀疑我带斑步来是个正角的决定也说不定。  
  唐正煌看着斑步和惠儿对我道:“你知道我现在的感想是什么?”  
  “?”  
  我给了他一个询问的表情。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成荫。”  
  我没有回答,小吴却道:“你这是在怀疑我的魅力?”  
  这回轮到我说话了:“你知道我们在谈什么么?”  
  小吴凑近我:“小姐,老唐这家伙是没有一件事能瞒住我的。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没话说。  
  只好低着头。  
  后来玩到半夜才散,令人奇怪的是,送惠儿回去的不是小吴,而是斑步。  
  本来这么晚的夜,男孩送女孩回家是理所应当的事,但是现在不得不令我另有他想。  
  但是来不及让我想,小吴和唐正煌就把我送到了家。  
  我本想跟他们说再见的,但不知怎地话出了口就变成“上来坐坐好么”?  
  唐正煌答应得快,但却被小吴一句“这么晚你去她家干嘛?”送上了回家的路。  
  结果阴差阳错莫名其妙鬼使神差的,小吴到了我的家里。  
  老爸老妈早就睡了。  
  我们进了我的卧房。  
  我认为做为一个女人,我的卧房布置得还算是挺不错的,至少不会在人前丢丑。  
  小吴坐在我在书桌前,看着我桌上的一些散落的花瓣,对我道:“看来你真的是喜欢落花的呀。”  
  “这是从阳台上新落下的花,一定是我爸爸拿来的。”  
  我父亲对我一直很疼爱,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溺爱。  
  “啊,女孩子总是和父亲比较亲近。”  
  “是吧,我不太清楚。”  
  我说着话,拿起一片落花放在鼻端嗅着——仍然是熟悉的淡淡幽香。  
  小吴也拿起一片嗅着。  
  “淡而不绝,幽而不魅,很好的味道。是什么花?”  
  我略感意外:“是白芍药。”  
  “呵呵,我不太懂花的。也许,我们跟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你和惠儿是同一世界的么?”  
  我问。  
  小吴沉默了。  
  客厅的灯亮了。  
  父亲敲了门。  
  “你回来了?”  
  “是的。”  
  “有朋友?”  
  “是呀。”  
  我开了门,父亲对小吴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又对我笑了笑:“晚了,快睡吧。”  
  我应了声:“她能住下么?”  
  “你的朋友,你的房间,你做主吧。”  
  说了,父亲便回了房。  
  “你父亲真是个不错的人。”  
  小吴道。  
  我赞同。  
  我心里一直为我有这样的父亲而自豪。  
  “没有和你父亲打招呼,他会不会认为我很没礼貌?”  
  小吴靠近我道。  
  我摇了摇头:“不会的。”  
  “我真的能住下来么?”  
  “可以呀。”  
  “假如你父亲刚才不同意呢?”  
  “不会的,再说他已经同意了。”  
  “我只是说假如嘛。”  
  我看了看小吴,她的笑似乎有些促黠。  
  所以我也笑了:“那我就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小吴对我道:“我发觉近来唐正煌变了。”  
  “哦?”  
  “他原来并不是这么爱笑的,和你在一起后却每天都笑得很开心。”  
  “哦,你不是说他有过很多次的恋爱经验么?”  
  “是呀,所以他才能把你服侍得那么好。”  
  我这时忽然觉得小吴其实真的很有意思:“我没觉得他有服侍我呀。”  
  “唉,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笑了,后来我们又谈了很久才洗漱上床,至于谈了些什么,我有些记不清了。  
  小吴在床上揽着我的腰笑道:“你明知我对女人有兴趣,还敢和我睡一张床?”  
  “我和你不同呀,我觉得我没什么魅力的。”  
  “有没有魅力,自己说是不算的。”  
  小吴忽地咬住了我的耳朵。  
 我感到又痒又痛,忙挣脱她的双手笑着道:“常言道‘朋友妻,不可欺’,你可不要乱来呀。”  
  “噢~~~~原来你已经是他妻了——”  
  小吴反而更抱紧了我。  
  我钻中毛毯中想从她双手中脱出来,鼻中却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居然酷似那散落的片片碎樱。  
  “你怎么不挣扎了?是不是投降了?”  
  小吴问道。  
  我陶醉在小吴的体香中,一动也不动。  
  “你没事吧?”  
  小吴似乎有些诧异。  
  我抬起头:“你搽什么香水?”  
  “没有呀,我不搽的。”  
  “为什么?”  
  “女人搽香水的主要目的是吸引男性的注意,我用不着。”  
  “呜~~~~我困了,别闹了好不好。”  
  我打了个呵欠道。  
  小吴没作声,也没有动,我也趁机躲在她怀里睡觉。  
  半梦半醒中,我有些分不清是我睡在她怀里,还是我睡在樱花丛中。  
  “睡着了?”  
  我听见小吴的声音,却不想回答——玩了一天,我也确实累了。  
  睡着的我是个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因为没人告诉过我,也没人用相机拍过我睡觉的像片。不过我想,等明天我一定要问问小吴,因为我觉得她掀起了毯子,似乎在看我。  
  八月上旬,天还是很热,这是因为温室效应,还是因为我们的心里很热才让我们觉得热,我不得而知。总之我现在觉得这风很柔,很凉,很舒服。  
  后来我就着了。  
  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找唐正煌,路上吴纤对我说,昨晚她有吻我的冲动。  
  我问她为什么没有。  
  她说“朋友妻不可戏”。  
  我笑。  
  她也笑。  
  我觉得小吴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唐正煌正因为有这样的朋友,所以才能一直很快乐的吧。他的快乐感染了我,我觉得我也快乐起来了。  
  唐正煌见到我们后,他对吴纤说,昨晚斑步打电话找他,说惠儿哭了。  
  我很奇怪斑步为什没打电话找我。  
  唐正煌说不知道。  
  他还说要吴纤去看看惠儿。  
  吴纤去了,留下我和唐正煌两个人去逛街。  
  逛了半天,唐正煌终于忍不住问了昨晚我和吴纤怎么样。  
  我对他说我们聊得很高兴,像一对老朋友。  
  唐正煌嘟嚷了句什么,然后道:  
  “我们是在恋爱么?”  
  我愣住了,细想了想,我们似乎还真是没挑明过。  
  “是呀,你是我的男友,我是你的女友,我们不是在恋爱是在干什么?”  
  唐正煌忽地从后揽住我:“我觉得我越来越离不开你了。”  
  我很高兴,便道:“我可以把这理解为求婚么?”  
  ……  
  我想当时唐正煌脸上的表情一事实上很值得一看,可惜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我转不过去看。  
  唉,假如有一面镜子就好了,那就能照见他的脸了。  
  我很后悔没有听丛斑步的意见买一面能随时补妆的小镜子。  



我一直认为,能够认识吴纤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初识吴纤,是在一家商场里。  
  我正想着是用剩下的钱去买一支唇膏还是买一瓶香水的时侯,一个女孩子在身旁大叫了一声:  
  “我一定要买这瓶香水!!!”  
  我愣了一下,回首望去——这女孩已有十六七岁,身旁跟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看来,是一个正在向男友撒娇的女孩子。  
  我正想着,那个女孩却问我是香水好还是唇膏好,还一脸认真的样子。  
  我嗫啜着说了句:“你说香水好就香水好吧。”  
  结果这句话让我们成了朋友。  
  原来这个女孩叫吴纤,旁边的男孩不是她男友,只是她从小到大的玩伴,叫唐正煌。  
  从此以后我和吴纤就有了往来,后来往来密切了,我才知道她原来是个同性恋者。  
  我很怀疑她与我交往的动机。  
  后来有一次问她,她笑而不答,反而告诉我那天她和我的相识是她故意制造的。  
  我确定吴纤对我不怀好意,便努力地去交男友。  
  我原本就长得不赖,平时很有一部分人如蜜蜂般在我周围向我献殷勤。现在我刻意地去找男友,自然很快便能遂愿的。  
  但很奇怪的,不知为什么我每次交到男友时吴纤都会知道,而且她总会找机会跟我和我的男友一起出去。  
  渐渐的,我已经分不清是吴纤纠缠着我还是我已经和吴纤合而为一了。  
  我在心里不止一次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和吴纤交往下去,但是我每次都像吸毒一般,忍不住应吴纤的邀约出来和她见面,然后在和吴纤见面后再痛恨自己的把持不定。而且我发觉,围绕在我周围的男人已渐渐不能吸引我的目光,有时他们站在我跟前我都像没看见一样。  
  我觉得我似乎坠入了一个深渊。  
  在一次和吴纤的约会中,我对她说:  
  “你可真是把我拖入了一个黑洞呢!”  
  吴纤似乎笑了笑,又似乎没笑:“是么?可谁知道黑洞的后面是什么呢?如果能和你在一起,或许黑洞也能变亮的罢。”  
  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里仿佛有决堤的感觉。  
  在很久以后,我都认为我能和吴纤在一起完全是为了当时的那句话——换句话说,也就是一时冲动而已。  
  但是我错了,我发觉吴纤的一嗔一笑,一言一行都对我有种无形的吸引,她似乎有些慵懒,又似乎有些漫不经意的样子让我为之着迷。她嘴角挂着的那淡淡微笑真有股让我咬下来挂在自己唇边的冲动。  
  天我们交往了一年零五个月之后,我发觉我和吴纤之间似乎有了些什么在阻隔着我们,关且那东西在渐渐扩大。  
  我该是庆幸还是痛哭呢?  
  我终于能摆脱我长久以来心中的黑洞,但我却似乎被这黑洞吸光了所有的能量,不能脱出了——也许,是不想脱出也说不定。  
  那我要为此痛哭伤心么?  
  可我心中堤却早已决溃了,没有多余的水份可供我挥霍。  
  于是,我仍然和吴纤静静地约会,静静地聊,静静地相处。  
  每次她在电话那头的那一句“惠儿,明天出来么?”总会让我的心跳得比平时常要快很多。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吴纤,也许“静”这个字只是她的一个方面吧,可我却是很在乎这份和她在一起才有的宁静。每次和她相聚时,总是能忘却所有的哀伤,把自己装入一个净净的容器里享受那一份难得的静谥。  
  于是我发现吴纤在出神。  
  她经常一个人自顾自地呆呆出神,我认为这也是她吸引我的一个地方。  
  但是她如今的出神似乎和以往有不同。  
  于是,在这天我见到了她。  
  香甜。  
  一个香香甜甜的名字,一个香香甜甜的人。  
  我曾经见过她,那时她与我和吴纤共餐。  
  那时我的眼里没有她,只有吴纤。  
  这次我的眼里多了个她。  
  吴纤告诉我她这次出来是因为唐正煌约她。  
  这种邀约很多,但基本上是很多人在一起。  
  很多人包括圣雄、老原、羊、狼和超哥。  
  我认为这个小团体很意思,也很让我无奈。  
  和他们在一起,我明显能看出他们之间和其乐融融。他们之间的那股默契和和彼此之间心底里所流动的感情很容易能俘获你的心。  
  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们在一起打牌时不许抬头这一规则,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到了光凭眼神就能交流的地步。  
  可是吴纤和他们在一起时还是一样的静。  
  我认为这是因为她也打不进这个小团体的原因,但是我又错了。  
  吴纤和他们在一起,绝不是因为唐正煌的关系,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时,完全有一股心底的快乐在舒发着,然后彼此感染,彼此快乐着,即使不说话也能体味到那份快乐——这是我从吴纤的眼中看到的。  
  于是我觉得每到这时我就像是被吴纤抛离了一般。  
  所以我很不愿和吴纤一起去这种场合。  
  但是这一次吴纤说是唐正煌要给她介绍男友,所以我便被吴纤带来了。  
  的确有个陌生的男孩在场,他叫李听松。  
  但是我发觉吴纤的心跟本没有向李听松打开过任何一丝缝隙。  
  我不感到意外,因为我相信吴纤是不会对男人有兴趣的。  
  真正令我意外的是香甜。  
  我发觉吴纤真正在意的人是香甜。  
  香甜如今是唐正煌的女友,但我不认为这会对吴纤构成什么障碍。我想这世上能对吴纤起影响的人,大概还没有出世吧!  
  虽然吴纤对香甜说的话远远比不上对我和唐正煌说的,但我已感到吴纤已经渐渐远离了我,她看香甜的眼神是我从没得到过的——我很怀疑吴纤是不是真的喜欢过我,或许这只是我在做梦,一场难得的梦罢了。  
  但是我不是在甜蜜中醒来的,是哭醒的。  
  是的,我哭了。  
  我觉得我已经是非常地喜欢吴纤的了,那种喜欢,是否就是爱呢?  
  我不确定,但是我知道我对即将失去吴纤的事实感到很痛。  
  是心在痛么?  
  还是只不过是那被我紧紧咬住的下唇传来的痛?  
  唐正煌曾对我说过,同性之间的爱其实在某个方面来说是最沌洁的。  
  我想这也许是我至今仍不确定自己对吴纤其实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的原因吧!  
  我和李听松成了这天游乐场的主角,但我知道我不会是吴纤的主角了。  
  晚上我们吃过饭后就分手了,李听松送我回家。  
  夏夜的风出乎我意料的凉,打在脸上有种从未感到过的严厉。  
  风刀霜剑严相逼,没想到这夏夜的风也这么地逼迫我,逼得我不得不在李听松这个陌生人的面前流泪咽泣。  
  这晚我在自己的床上坐了一夜,听着窗外的风,看着已经没有星光的天空,感到自己很可怜。  
  可怜八月初三夜,泪似珍珠月似钩。  
  第二天我约了吴纤。  
  我记得我一共只约过吴纤两次,一次是她的生日,一次是我的生日。  
  这一次,也许是我们分手的纪念日吧。  
  或者也许,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纪念日。  
  吴纤来了。  
  我告诉她昨天玩得很高兴。  
  她说“哦”。  
  然后我望着她,说:  
  “分手吧。”  
  她说“哦。”  
  我咬着下唇,告诉自己只是唇的痛,不是心的痛。  
  “你喜欢香甜么?”  
  “哦。”  
  吴纤说。  
  我站起身,望着她:“以后请不要再来找我,也不要让同时认识我们俩的人来找我。”  
  吴纤抬起头:“哦。”  
  我看着她,拼命地咬着下唇,但我昨夜的泪水却似乎没有流尽。  
  “我仍然认为,能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今天惠儿约了我。  
  惠儿很少约我的,我很高兴。  
  我特意思索了一下,想起到今天为止正好是我们相识二十个月。  
  ——啊,看来惠儿也很有心呀。  
  惠儿约我去的是那家我们常去坐的茶室。  
  我在去之前买了一支唇膏,是浅紫色的。  
  我记得初识惠儿时她正在为买这种唇膏好还是买一瓶看上去晶莹剔透的香水。  
  是我促使她放弃了这支唇膏,今天我就要买下这支送给她。  
  我见到了惠儿,她的脸色看上去似乎有些苍白。  
  我坐了下来,像往常一样等着她先开口。  
  “昨天我玩得很高兴。”  
  她说。  
  “哦。”  
  我看着窗外,一个粉红色的塑料袋正在随风起舞,很漂亮。  
  “分手吧。”  
  惠儿的声音飘入我的耳中,似乎很近,又确乎很远。  
  “哦。”  
  我道。  
  “你喜欢香甜么?”  
  “哦。”  
  我说。  
  惠儿站起身:“以后请不要再来找我,也不要让同时认识我们俩的人来找我。”  
  我抬起头看着她:“哦。”  
  ——我还能说什么呢?  
  惠儿咬着唇,两行泪流过她的面颊:  
  “我仍然认为,能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  
  惠儿走了。  
  我仍然坐着。  
  但我已无法分清此刻坐在桌前的是不是我,是不是吴纤了。  
  还是此时窗上映出的那个人只是一个不知是谁的躯壳。  
  惠儿流泪了,我也哭了。  
  我坐在桌前,任凭眼中的泪在我面颊上肆虐。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家中的,反正在我回到家中时,唐正煌正在和我父亲下围棋。  
  唐正煌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是在问我怎么了。  
  我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走入了我的房间。  
  二十分钟后,唐正煌走了进来。  
  “和惠儿吵架了?“  
  ……  
  “分手了。”  
  我道。  
  ……  
  唐正煌无言。  
  ——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吧!  
  我知道在他心里一定这么想着。  
  后来唐正煌走了,老爸眉飞色舞地进来告诉我说他刚才怎么大杀四方,把唐正煌杀得丢盔弃甲。  
  我听着。  
  却没有听见。  
  这晚我没有像我想像中的失眠,我睡得很香。  
  我甚至做了梦。  
  梦见了什么,我忘了,只记得梦中有哭声。  
  是谁的呢?  
  惠儿的?  
  还是我的?  
  不能想了。  
  再想,我想我会疯的。  
  我一直认为我还是喜欢惠儿的,即使有香甜的出现。  
  香甜很有趣,我认为香甜和我是同一类人。  
  不论是从兴趣还是从性格上,香甜都表现出和我的一致性。有时我甚至能猜出香甜的心理活动——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也是这样想。  
  我很想好好去追求香甜。  
  可是唐正煌和香甜的感情却越来越深。  
  这从唐正煌对香甜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香甜、小香、甜儿、老甜。  
  短短的半个月,他对香甜的称呼就变了四个,感情也一样深了四层。  
  我想我是不会有机会的,而且我也不想和唐正煌成为情敌,我讨厌这种感觉,讨厌把唐正煌当成情敌的想法,讨厌把唐正煌当成情敌的自己——而且,我还喜欢着惠儿。  
  我和惠儿在一起时,总是能感到她那小心翼翼的心情。  
  我想她还是有点害怕的罢。  
  我是喜欢女孩子,但是惠儿呢?  
  我不确定。  
  但是我现在终于知道,惠儿喜欢我,真真正正地喜欢着我。  
  可是她却告诉了我,她不能和我在一起了。  
  因为我喜欢的不是她。  
  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我总是认为感情是时间所酿出的醇香,但是我对香甜的感情是什么呢?  
  我一直认为我并没有喜欢上香甜,但是现在我不得不再次正视自己的心情。  
  是的,我喜欢她。  
  惠儿说得对。  
  看来她对我的了解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我自己。  
  其实在我第二次见到香甜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了,但是她那时已是唐正煌的女友,我退却了。  
  我似乎是在友情与爱之间选择了前者,但是我知道,其实我是在勇敢和怯懦间选择了后者。  
  但是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我静静坐着。  
  坐在自己用了近十年的书桌前。  
  我不知道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  
  惠儿曾说过她喜欢看我静静地坐着的样子,但是我想我以后也不会听到有人这么说了。  
  唐正煌来找我,说要约我出去。  
  我没有去,我不想遇上香甜。  
  我托唐正煌把我为惠儿买的唇膏带给惠儿。  
  我不想挽回什么,只是觉得这东西无人可送,还是作为一个纪念品送给惠儿吧。  
  唐正煌认识我也认识惠儿,但我知道惠儿不会生他的气——他对女孩子一向很有办法。  
  傍晚时分唐正煌来了,他把那支唇膏还给了我,说惠儿说:  
  “我不想要什么东西来纪念她,或者纪念我和我的感情。如果需要,那需要的人是她。”  
  说得好。  
  我想我是该纪念一下自己的这段感情。  
  我不像唐正煌,从初恋到现在我只喜欢过两个女孩子,惠儿是第二个。  
  我一直以为,当惠儿离开我的时候,我会像第一次的失恋一样无动于衷。但是我发觉我已经快为她的离开而灰心——不,应该说是死心。  
  我开始觉得在这盛夏里我和惠儿之间的爱情果实真的如果莫文蔚的歌一般。  
  ……也用沉默,再去掩饰什么,当结果是那么赤裸裸。以为你会说什么才会离开我,你只是转过头不看我……  
  是的,我虽然没有给过惠儿任何承诺,但我现在真的已无话可说——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觉得自己像一块走肉。  
  星期天到了,唐正煌告诉我今天在羊家里聚会。  
  我去了——也许人多一些,热闹一些,会让我高兴一点的罢。  
  去了去了,到了到了。  
  我觉得我已经只能用这样的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几乎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有简简单单的行动坐卧走了。  
  今天的人较多,几乎全来了,连香甜都到了。  
  香甜是第一次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我想她也会像惠儿一样感到不适的吧。  
  惠儿每次陪我来聚会,我总发觉她有些不高兴——这里所有人都带朋友来过,可几乎每个人的朋友都觉得这里太闹,太杂而不喜欢。  
  其实我想,他们是忌妒我们这些人之间的那种别人无法渗透的感情。  
  惠儿也大概是因为这样才不高兴的罢,我想香甜也会不高兴的。  
  有人说友情和亲情、爱情三个之间能够相互治疗彼此间的创伤,我想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有很好的朋友,很好的亲人,很好的爱人。  
  我很幸运,家人、朋友、爱人全都是我的最爱,也都是些很不错的人。  
  来到这些朋友中间,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还是一个很幸福的人。  
  圣雄和老原仍然在打麻将,超哥和狼在唱卡拉OK,唐正煌一边和香甜在卿卿我我,一边应付着羊啰嗦的足球话题。  
  我仍然在冷眼旁观。  
  麻声歌声私语声,声声入耳。  
  我发觉我也该做些什么,来舒一下胸臆。  
  做什么呢?  
  “哎——”  
  狼递了麦克风过来:  
  “唱一曲吧。”  
  狼是个很会察颜观色的人,我心里刚转念,他就能从我的神情中看出来。  
  我接过麦克风——唱首什么呢?  
  ——算了,随便吧,看碟片放到哪一首就哪一首吧,只要我会唱。  
  有人说,在唱卡拉OK时,人的耳朵是听不见其它声音的,我想这很对。  
  现在的我,耳中只有渐起的音乐声。  
  旋律很熟,是老狼和叶蓓的《青春无悔》。  
  我正考虑着是不是男女两声我一肩挑,一个男声已经在“喂喂”地试麦克风了。  
  是唐正煌——他是老狼的歌迷。  
  歌不错,我想我唱得也该不错,虽然唱完后并没有什么掌声——那是因为我们之间不需要掌声——唯一鼓掌的是香甜。  
  我放下麦克风——唱完歌,心情真的舒畅了不少,也许,我早该唱唱歌的。  
  哦,唐正煌和香甜开始唱了——我待会儿是不是也该鼓掌呢?



 和老甜已经认识有近一个月了。  
  我本以为追求老甜即使不是件很简单的事也应该不会太难。但是我渐渐地觉得我没有使老甜离不开我,我倒是反而觉得离不开老甜了。  
  有人曾说,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时时地想见到她(他),而一旦见了面,你又无话可说,只能默默地看着对方。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境界我想我是达不到了,但是我想我至少能和老甜达到“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的程度。  
  老甜总是说她长得不够漂亮,可我觉得她长得很好看。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我就是觉得她很耐看,至少对我的两眼来说很耐看。  
  不错,她不是中国人传统审美观所要求的美女——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美女的是长圆脸,也就是瓜子脸,还要细而长且弯的眉——还不能太浓或太淡,再加上元宝耳樱桃嘴和不能很挺的鼻——太挺了容易招风——才能称得上是漂亮。  
  老甜是方型脸,也就是国字脸,放在男人身上叫威严,放在女人身上就没什么好话了。  
  其实我觉得我这个人应该是很挑食的,我所交往过的女孩子中没有一个是长得不好看的,至少也是中上之资,而对于老甜的姿色我就是再抹杀良心也只能说她是中上之色——可我为什么会对她一见钟情呢?  
  我不知道我们俩的生物电波是不是相符,我只知道现在的我一天见不到老甜或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会变得很乱——心慌意乱的乱。  
  我问过圣雄和老原,为什么我会喜欢上一个与自己审美观不同的人。  
  圣雄对我说了一句大话西游里的句子:“当你了现有一天你爱上了一个你讨厌的女子,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  
  我觉得他这句话说得不对,因为我从没感到过讨厌老甜——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  
  但老甜会不会离我而去呢?  
  我不担心。  
  因为我知道她喜欢我,而我也喜欢她——更重要的是,我有绝对的自信让老甜和我继续互相喜欢下去。  
  那天在我对老甜说我越来越离不开她的时候,她的反应和我以前说这句话的对象完全不同——她居然问我是不是在向她求婚!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开玩笑,我们俩的脸紧挨着,我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  
  我承认,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除了吃惊以外确实是有动了的感觉,老甜在说那句话时的声音很轻很柔,  
  但是我现在感到老甜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眼神里好像对我的焦距不是很准确,有时她会盯着我很远的地方出神。  
  我问她,她笑着说是因为感到自己有些被小吴吸引了。  
  我大吃一惊,问她是被小吴哪里吸引了。  
  她笑着说不知道。  
  我更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爱情是盲目的,只有真正爱上了对方时,才会有可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喜欢对方哪一点。  
  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把老甜介绍给小吴这件事的正确性。  
  最后我觉得,也许事情还没那么糟,我和小吴谈一谈也许就能弄清楚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找了小吴,可是她那天黑着脸说她被甩了——惠儿把她甩了个干干脆脆。  
  我知道小吴这个人看上去很大方,很开朗,也很前卫,但是她的心其实是很纤细的,我想她父母当初给她起了这个名字,也许就注定了她是个纤细的人了吧——或许女孩子都是纤细的生物,不管她性取向是不是大部分人一样。  
  所以我没有问吴纤我所带去的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在继续与老甜加深感情的同时也不断地抽出时间来探视小吴。  
  如我所料,小吴在这几天里像是被抽去了脊梁一般,虽然她的眼看睛还是清澈而有神,但我能读出那眼神里的空洞。  
  我想小吴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没有她,也许我不会一直活得如此快乐,所以我不能在她这么难过的时候对她不理不问。  
  “你真的确定你没事么?”  
  我这么问过小吴。  
  对此,小吴的回答是:  
  “你认为我会有什么事?难道你还怕我去自杀?”  
  我无言。  
  小吴不是个会自杀的人,也不是个会自暴自弃的人,我只是不愿意看到她伤心。我很想帮帮她。  
  正好小吴让我送一支唇膏给惠儿——不知这能不能算做是一件临别留念的礼物。  
  我认识惠儿的家。  
  可是当我找到她家的时候,她却不愿见我。  
  我感到有些尴尬——他父母看我的眼神好像认为是我玩弄了他们的宝贝女儿。  
  我认为和女人比起来,男人在某些事上就是有些优势——比如说脸皮的厚度。  
  我厚着脸皮在惠儿家的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把惠儿父母婉转递逐客令充耳不闻。最后惠儿终于在她的闺房里接见了我——我认为这是惠儿的妈妈作了她工作的缘故,毕竟让我一直坐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为什么?”  
  我问她。  
  “因为你的女朋友。”  
  我皱了皱眉:“老甜和这事有关系么?”  
  “你真的不知道?”惠儿对我笑了笑,我觉得她的笑有些勉强,“还是在装聋作哑?”  
  “怎么了?”  
  我隐约感到事情有些不妙。  
  “她喜欢你的女朋友你看不出么?”  
 惠儿说着,转过了脸去。  
  她的背影中淹没在傍晚的阴暗里,我似乎看到她的双肩在抖动。  
  我一时间感到这么多年来所学的中文词汇全都离我而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等了这么久,就为了问我一句为什么吗?”  
  惠儿的声音有些沙哑。  
  “哦,我是来带给你一个东西的。”  
  我从衣兜里翻出那支浅紫色的唇膏递给惠儿。  
  天很暗,我看不清惠儿在接过这支唇膏时脸上的表情,但是我似乎看到有亮亮的东西从她脸上划过。  
  “这算是什么?分手留念?”  
  “……也许吧。”  
  我沉默了一下道。  
  “你想我对此还会有什么可留念的么?”  
  ……  
  我无言,窗外传来一个个路人即兴的狂吼——我听得出,那是赵传的歌,歌名叫《勇敢一点》。  
  也许,提出分手也是需要相当的勇气的罢。  
  “我不想要什么东西来纪念她,或者纪念我和我的感情。如果需要,那需要的人是她。”  
  惠儿把唇膏丢在我的手边。  
  我拿起了唇膏:“已经没有挽回的可能了么?”  
  惠儿看着我,双眸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我叹了口气,离开了惠儿的家。  
  ——也许,我这一生再也见不到惠儿了。  
  我最后看了惠儿一眼,心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其实惠儿真的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能和小吴在一起,我是衷心为她俩感到高兴的。可是,她们现在分手了——而我和老甜呢?我是不是和老甜也要分手了?  
  不,我不想和老甜分手。  
  我很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我不能失去老甜。  
  我想这世上有很多人活着都是没什么确定而伟大的目标的,我的目标也不伟大,只不过是想谈一百场恋爱而已。  
  小吴认为我很难完成这个愿望,她曾和我打过赌,赌的什么我已经忘了,但是我还记得我说我一定会赢的。  
  我和小吴打过很多的赌,我从未输过——我也不想输。  
  但是我想我现在很难赢了,我决定要放弃我的宏伟目标——也许,能和老甜在一起,能不能赢已经无所谓了。  
  我喜欢老甜。  
  也许,不是喜欢,是爱也说不定。  
  爱情是什东西?  
  它是天底下最无耻最卑鄙的东西,让你在失去了一切以后还想要抱持着她。  
  可是我觉得当我失去了老甜也许我就已经失去了一切。  
  我想,我是该和小吴好好谈谈了。  
  可是当我看到小吴空洞的眼神时,我的心就软了。  
  为什么我会心软?  
  唉!我太重感情了。  
  亲情、友情、爱情——对我来说,这些是一个都不能少的。  
  又到了星期天,我们这一次在羊的家里聚会。  
  我这次带来了老甜。  
  我经常和老甜说些我和圣雄、老原这些朋友的事,她对我的这些朋友也很感兴趣。  
  可恨的是羊——他总是插在我和老甜之间,不断地打断我们的谈话。最后他终于发展到夺了我的位置,直接和老甜聊了起来。  
  我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  
  正好这时小吴要唱卡拉OK,而且是一首男女二人合唱的《青春无悔》。  
  我顺手拿起另一个麦克风唱起了老狼的男声。  
  一曲歌毕,我觉得我唱得很不错——因为老甜为我鼓了掌。  
  老甜拉我唱一首《广岛之恋》,我也陪着她唱了起来。  
  可恨的还是羊,他居然要求和老甜也合唱一首歌。  
  老甜居然还答应了。  
  我只好退居二线,看着他们俩个唱。  
  小吴凑近我:  
  “你是不是有些吃醋?”  
  我看着她:“你说呢?”  
  小吴拧着我的脸,笑着说:“我看你酸得连汗都变成醋了!”  
  我笑了——看来和朋友在一起,心里的伤口也会好得很快——我也拧着她的脸:  
  “你能看得出我的汗是酸的么?要不要舔一下看看?”  
  “好,那就让我舔吧。”  
  我凑过脸去让小吴舔,正感到小吴的呼吸让我产生的痒,却看见老甜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家人曾经给我抓过周。  
  抓周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居说是孩子到了周岁时放很多东西在桌子上,每种东西都代表一种职业,看孩子抓起哪一件就说明这孩子长大后会干什么。  
  居说我当时坐在一大堆将来的职业之间,却什么也没抓住。  
  一大堆的亲朋好友都说我不简单,将来一定是个做大事的人,所以才看不上这些职业。  
  我父亲认为这些都是阿谀之辈,说出来的话也尽是拣好的说——当然,这并不是说我父母的朋友都是势利小人,喜庆的日子总是要说些吉祥话的么——并且还认为我将来很可能是个一事无成的人,或者说是个什么也无法得到的人。  
  我母亲对此很生气,一连“呸”了好几声来去除晦气。  
  结果我在长大后还真是像我父亲所说的,不管什么好事总是没遇上,也从没得到过什么好处——即使连恋爱也是一样。  
  到上个月初为止,我这一生只喜欢过一个男孩,可是他却拒绝了我。  
  我为此很消沉。  
  这时,一个男孩靠近了我。  
  他叫唐正煌。  
  这个名字其实很怪。  
  我第一次听见时,心里马上联想到的是唐明皇,再下来跑进我脑海的名字是唐璜。  
  这两个人都是风流的,而女人却很难从风流的男人身上得到安全感——所以,我很快就找了个机会问他对这两人的评价。  
  唐正煌的评价很出乎的意料。  
  他没有回答我对于这两人的看法,却问我对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有什么看法。并且不等我说就告诉我他很佩服吴三桂不惜得罪天下人都要保护自己心爱女子的爱情观。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还是仅仅为了骗我开心,总之我是被他感动了。  
  我不知道他是否能感动我一生,但我现在已经确确实实被他所感动着。  
  于是我真的和他坠入了爱河。  
  是的,我爱他。  
  我想。  
  他的朋友吴纤是先他认识我的,令我吃惊的是,吴纤居然是个同性恋。  
  这种人我只是听说过,却从没在我周围的人中发现。  
  所以我很好奇。  
  唐正煌有很多朋友,吴纤是最让我感兴趣的——这大概因为她是最“与众不同”的关系吧。  
  自从那天吴纤在我家过夜之后,我觉得吴纤其实也不是个很怪异的人。而且,她居然也能闻到那落花的沁香。  
  我后来问唐正煌,他是不是对吴纤说过我喜欢落花的事,他说没有。  
  我有些高兴——也许,吴纤是我寻找已久的知音吧。  
  那天我向唐正煌谈起了我对吴纤的感觉,唐正煌似乎有些沉默,但终于还是对我说,他不希望我喜欢吴纤,因为——他爱我。  
  我很奇讶。  
  不是因为他说他爱我——吴纤在我家过夜的第二天他就说过他爱我。  
  我吃惊是因为他说我会喜欢吴纤。  
  ——我像是个同性恋者么?  
  我问自己。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连想都不用想。  
  “你为什么会这么问?我当然是喜欢你的呀。”  
  我回答。  
  “是喜欢么?”  
  唐正煌道:“可我对你的感情是爱呀。”  
  我的心忽地没来由地一痛:“是喜欢呀,不过却是无限接近于爱。”  
  唐正煌对我笑了笑:“喜欢的极限就是爱么?”  
  “啊~~~~我的数学一直不好的。”  
  我摇着头道。  
  唐正煌不说话,只是笑,笑得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难道他是天生这么爱笑的么?  
  ——还是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像他这样的笑了。  
  唐正煌的笑很好看的。  
  有些慵懒,有些淡泊,又有些高傲。  
  也许他的笑容也是吸引我的一个地方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我喜欢的人一定是唐正煌,决不会是吴纤。  
  可是,我什么近来我脑海中想到吴纤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呢?  
  我想,我可能已经接近一个深潭了。  
  星期天,唐正煌带我去参加了他和他朋友们的聚会。  
  我一直听他说起他的那些朋友,也偶尔能遇上几个,可是却一直无缘和他去那个他和他的朋友们所谓的聚会。  
  一去到那里我就有些后悔。  
  在他和他的朋友之间,我感到他们之间的那份默契和别人无法融入的感情。  
  其实他的那些朋友都对我很热情很客气,可是他们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他们是把我当外人。  
  还好唐正煌总是陪在我身边,这让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我不停地看着屋里所有的人,他们几乎都有自己的世界,又都能够互相影响,分享着彼此间的感受和快乐。  
  我觉得能看着这么多其乐融融的人,自己心里也会快乐起来。  
  可是我看到了吴纤。  
  我对她笑了笑,她却没有什么表示——也许,她并不想看我吧!  
  我别过脸去,与唐正煌和其他人聊着,可是让我转头再去看一眼吴纤的欲望越来越强。  
  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一眼,一眼,又一眼。  
  我不知道我看了她几眼,反正她从没看我一眼——她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她自己的世界。  
  狼递过了一个麦克风给吴纤,吴纤好像并未思索便接过唱了起来。  
 这是首男女二人合唱的歌,唐正煌从超哥手上拿过麦克风,与吴纤合唱起来。  
  他们俩配合得很好,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他们认识得太久的缘故罢。  
  圣雄凑近我:  
  “他们俩的配合真是无隙可击呀!”  
  我转过头去看了看圣雄。  
  圣雄离我很近,我能看到他的鼻毛:  
  “那待会儿我也和唐正煌唱一首让你看看。”  
  “可是,从没有人能分开这两个人。”  
  “你说什么?”  
  我有些意外。  
  圣雄对我说:“他们两个其实是很离不开对方的,只是他们自己总是察觉不到而已。老唐的每次恋爱在我们看来就像是在玩游戏,可是到最后在他身边的女孩子还是只有小吴。”  
  我吃了一惊——我从没那样想过!!!  
  ——不!也许我心里早就想过了,只是我不愿再想下去而已。  
  我转过头去看着唱着歌的唐正煌和吴纤,只觉得心里越来越凉——那是什么的阴影呢?  
  唐正煌和吴纤唱着这首《青春无悔》,好像已经进入了只有他们两人的世界,跟本不会去注意周围的人。  
  这时我知道我完了。  
  彻彻底底地完了。  
  因为我希望看我一眼的人居然不是唐正煌,而是吴纤!  
  我竟然希望吴纤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只一眼也好!  
  一曲终了。  
  唐正煌对我招了招手,把我从心慌意乱中招了回来。  
  我不记得我当时说了什么,似乎是邀他共唱一曲。  
  唱的什么,我也忘了,我只记得当时的灯很亮,很亮,映得那微黄的天花板发出美丽的奶油色。  
  之后,羊也拉我唱了一首歌,我记得是齐豫和周华健的《天下有情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男女对唱的歌都是些情歌,难道说男与女之间真的是没有真正的友情么?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竟然在心里默祈吴纤和唐正煌只是朋友关系——而且,我竟然是为了吴纤,而不是唐正煌。  
  我不相信。  
  我绝不相信。  
  我不是同性恋!  
  我不是同性恋。  
  我不是同性恋?  
  我发觉我在动摇。  
  又唱完了一曲,我转过头去,却正看到唐正煌把脸凑向吴纤的唇边。  
  我忽然间觉得好悲哀——因为我不管是喜欢唐正煌还是喜欢吴纤,好像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也许父亲说的对,我这一生都是无法得到任何东西的。  
  唐正煌似乎看到了我眼神有异,走到我身边:  
  “你怎么了?”  
  “我听到了我的眼泪落下的声音。”  
  “什么?”  
  唐正煌很讶异。  
  “我想走了,你送我么?”  
  “好,我送你。”  
  唐正煌有些奇怪,但还是送我离开了羊的家。  
  “你没事么?”  
  唐正煌问我。  
  “你想我会有什么事?”  
  我回答道。  
  “……”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吴纤了。”  
  “………………可是,吴纤不喜欢你,喜欢你的是我。”  
  “不……”我看着唐正煌,“你喜欢的不是我……”  

十一
我叫吴纤,是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女孩子。  
  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女孩子本就比男孩子可爱,那我喜欢女孩子又有什么不对呢?  
  如果有人觉得男生比女生帅而去喜欢男生的话,我想那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就像我喜欢女生一样。  
  我现在喜欢的女生名叫香甜。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香香甜甜的,而且滑而不腻。  
  我喜欢前卫而聪明的女孩子,可是太前卫的女孩子容易让人感到不舒服,就像吃多了太甜的蜂蜜一样;而太聪明的女生往往很有心计,让你感到滑不留手。我不是刺猬,很难找到适当的距离让自己在不被刺刺伤的同时得到最大程度的温暖。  
  所以我认为香甜是上天赐给我的,我为此很庆幸。  
  不知道唐正煌是不是也这样想过,反正我是一定要把香甜弄到手的。  
  我不确定在现在的香甜心里唐正煌的份量已经有多重,也不能确定我在香甜的心里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我想了两天,终于在第三天决定,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向香甜挑明。  
  于是我约了香甜。  
  第一次碰面的地方,第一次碰面的时间。  
  我是故意选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的,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是有着我们俩共同回忆的。  
  现在时间已经是凌晨5点以后了,天也开始亮了,香甜还没有来。  
  香甜是个聪明的人,或许她已经知道我叫她来这里的意思,所以她的爽约也有可能对我的拒绝。  
  我第一次一个人吃麻辣烫,也第一次感到麻辣烫原来还是很辣的。  
  不但辣,而且麻,烫得我几乎出了泪。  
  不过我忍住了——被麻辣烫烫出眼泪,那可不是一般地没面子!  
  人们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想没人陪你说话时,那感觉一定比话不投机更让人难过。  
  不让难过的事陪我过夜!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了麻辣烫的早餐,然后准备回去睡上一觉,让自己在被窝里得到放松和满足。  
  走出店门,我最先看见的是一个飞快地跑过来的女孩子。  
  “啊,对不起,我迟到了。”  
  香甜的脸很红,好像跑了有一段时间了。  
  “是呀,很迟呢。”  
  我忽然感到刚才吃下去的麻辣烫现在才起劲儿,那股子麻辣让我再也忍不住刚刚没有流出的眼泪。  
  “咦?你怎么哭啦?”  
  香甜万分惊讶。  
  其实我的惊讶恐怕还在她之上——我没想到这家麻辣烫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得这么辣。  
  “谁让你老不来,我把你的份都吃下去了——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啊啊,你吃过了?可是我饿了。”  
  香甜道。  
  “可是我饱了。”  
  香甜看着我:“那我们去麦当劳坐坐吧——我跑了那么久,也累了。”  
  我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  
  麦当劳在这个城市里几乎已经是每方圆百米就会有一家,我很怀疑这世上还有哪个地方没有美国的痕迹。  
  香甜吃得很香很甜,我看着她,似乎觉得我也能分享这份香甜。  
  “叫我出来有什么事么?”  
  香甜问我。  
  我垂着眼睑看着自己的手指——我的手指似乎不受我控制般在在桌上划着圈。  
  “说话呀。”  
  香甜道。  
  “你现在和唐正煌感情有多好?”  
  我翻了翻眼睛望着她。  
  她也翻了翻眼睛想了一会儿,然后用双臂在空气中划了个大圈:“有这——么——好!”  
  我看着她:“这种手势好像只能来形容大吧?”  
  “我是在形容极限呀。”香甜歪着脑袋,“是best的意思。”  
  ——哦,原来是best呀。  
  我忽然觉得自己的笑容有些苦涩。  
  “……不过,刚才我的那个手势所表达的还不是极限。”  
  我有些意外:“那你的极限怎么表达?”  
  香甜站起身来,举起手从上到下地划了个大圈:“这才是极限。”  
  我笑着点了点头:“……我很喜欢你……”  
  香甜坐直身子:“我也是。”  
  我明白香甜没弄清楚我的意思,刚要再作说明,香甜忽道:“你不问我今天为什么迟到么?”  
  我答道:“美女本就有迟到的权利。”  
  “你是在为自己找借口么?”  
  “你见过我迟到么?”  
  香甜点着头叹了口气:“是呀,你从未迟到过。”  
  然后语锋一转:“我今天是凌晨三点出家门的。”  
  “……哦。”  
  “那还应算是深夜吧?”  
  “哦。”  
  “一个单身女孩在深夜走路呀。”  
  “哦……”  
  “所以我被几个男人邀请了。”  
  “哦?”  
  “幸好我遇上了圣雄和老原。”  
  “哦。”  
  “没想到圣雄和身手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哦?”  
  “他们对我重覆了以前曾对我说过的话。”  
  “什么?”  
  “他们说你和唐正煌是不可能被拆散的,劝我趁彼此还没陷得太深时收手,别弄得像惠儿一样。”  
  我听着觉得可笑——我怎么会和唐正煌有超越朋友的感情呢?  
  这就好比是让我去裸奔一样不可能。  
  “可我想唐正煌是不会甩了你的,他对你是认真的。”  
  “我也这么认为。”  
  香甜看着我点着头。  
  “那不就好了么?”  
  我话一出口,就觉得大事不好——我是来向香甜挑明我对她的爱意的呀,怎么会成了她和唐正煌的感情促进剂了?  
  “可是,我却想和唐正煌分手了。”  
  “啊?”  
  我感到十分意外。  
  “因为我觉得我喜欢上别人了。”  
  “是谁?我认识么?”  
  我在这一瞬间感到机会来了,她和唐正煌的分手只会让我更放开手去追求她。  
  “你当然认识——你一生下来就和她认识了。”  
  ……  
  ……  
  ……  
  人们常说在一个人临死前,他的感官功能会异常敏感,能够瞬间感受到平时所有能感受到的和不能感受到的。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快死了,我只感到在那一瞬间充血、炽热、冰冻、窒息、麻木、震摄等等平时的感觉和超现实的感觉都向我袭来。  
  “……你……是说我么?”  
  我很艰难才吐出这句话。  
  “是呀。”  
  香甜点着头:“你喜欢我么?还是喜欢唐正煌?”  
  我看着她,忽地明白了她刚才那番话的意思。  
  ——我怎么会喜欢唐正煌呢?  
  ——只有你才是我喜欢的人呀!  
  “我当然是喜欢你呀!”  
  香甜看着我,良久才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  
  “骗人!”  
  我笑了:“是的,我骗了你,其实应该是第二次遇见你的时候。”  
  香甜喝着可乐:“那么你比不上唐正煌呢。”  
  “是呀,他第一次看见你就喜欢上你了——那你是何时开始喜欢我的呢?”  
  “在你睡在我床上的时候。”  
  “看来你我都比不上唐正煌呀!”  
  “看来是的。”  
  我们相视而笑。  
  “你和唐正煌说过了么?”  
  我问道。  
  “正准备去说。”  
  “你有负罪感么?”  
  “有。”  
  “我也有。”  
  “不是说相爱的人无罪么?”  
  “也许相爱本身就是一份罪也说不定哦!”  

十二
 女人是水做的。  
  那女人的眼泪是什么?  
  是水的菁华?  
  还是水的流素?  
  或许,被吹皱的不是春水,而是落下的泪滴。  
    
  当我看见老甜落下泪时,我就知道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我一直认为老甜是个不同寻常的女孩子,而小吴也绝对不是一个正常派,两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其实老甜并没有哭,她并不是个脆弱的女孩子。  
  “我听到了我眼泪落下的声音。”  
  眼泪落下时有什么声音?  
  哭么?  
  还是咽?  
  又或是抽泣?  
  香甜站起身来,举起手从上到下地划了个大圈:“这才是极限。”  
  我笑着点了点头:“……我很喜欢你……”  
  香甜坐直身子:“我也是。”  
  我明白香甜没弄清楚我的意思,刚要再作说明,香甜忽道:“你不问我今天为什么迟到么?”  
  我答道:“美女本就有迟到的权利。”  
  “你是在为自己找借口么?”  
  “你见过我迟到么?”  
  香甜点着头叹了口气:“是呀,你从未迟到过。”  
  然后语锋一转:“我今天是凌晨三点出家门的。”  
  “……哦。”  
  “那还应算是深夜吧?”  
  “哦。”  
  “一个单身女孩在深夜走路呀。”  
  “哦……”  
  “所以我被几个男人邀请了。”  
  “哦?”  
  “幸好我遇上了圣雄和老原。”  
  “哦。”  
  “没想到圣雄和身手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哦?”  
  “他们对我重覆了以前曾对我说过的话。”  
  “什么?”  
  “他们说你和唐正煌是不可能被拆散的,劝我趁彼此还没陷得太深时收手,别弄得像惠儿一样。”  
  我听着觉得可笑——我怎么会和唐正煌有超越朋友的感情呢?  
  这就好比是让我去裸奔一样不可能。  
  “可我想唐正煌是不会甩了你的,他对你是认真的。”  
  “我也这么认为。”  
  香甜看着我点着头。  
  “那不就好了么?”  
  我话一出口,就觉得大事不好——我是来向香甜挑明我对她的爱意的呀,怎么会成了她和唐正煌的感情促进剂了?  
  “可是,我却想和唐正煌分手了。”  
  “啊?”  
  我感到十分意外。  
  “因为我觉得我喜欢上别人了。”  
  “是谁?我认识么?”  
  我在这一瞬间感到机会来了,她和唐正煌的分手只会让我更放开手去追求她。  
  “你当然认识——你一生下来就和她认识了。”  
  ……  
  ……  
  ……  
  人们常说在一个人临死前,他的感官功能会异常敏感,能够瞬间感受到平时所有能感受到的和不能感受到的。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快死了,我只感到在那一瞬间充血、炽热、冰冻、窒息、麻木、震摄等等平时的感觉和超现实的感觉都向我袭来。  
  “……你……是说我么?”  
  我很艰难才吐出这句话。  
  “是呀。”  
  香甜点着头:“你喜欢我么?还是喜欢唐正煌?”  
  我看着她,忽地明白了她刚才那番话的意思。  
  ——我怎么会喜欢唐正煌呢?  
  ——只有你才是我喜欢的人呀!  
  “我当然是喜欢你呀!”  
  香甜看着我,良久才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  
  “骗人!”  
  我笑了:“是的,我骗了你,其实应该是第二次遇见你的时候。”  
  香甜喝着可乐:“那么你比不上唐正煌呢。”  
  “是呀,他第一次看见你就喜欢上你了——那你是何时开始喜欢我的呢?”  
  “在你睡在我床上的时候。”  
  “看来你我都比不上唐正煌呀!”  
  “看来是的。”  
  我们相视而笑。  
  “你和唐正煌说过了么?”  
  我问道。  
  “正准备去说。”  
  “你有负罪感么?”  
  “有。”  
  “我也有。”  
  “不是说相爱的人无罪么?”  
  “也许相爱本身就是一份罪也说不定哦!”  

十二
 女人是水做的。  
  那女人的眼泪是什么?  
  是水的菁华?  
  还是水的流素?  
  或许,被吹皱的不是春水,而是落下的泪滴。  
    
  当我看见老甜落下泪时,我就知道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我一直认为老甜是个不同寻常的女孩子,而小吴也绝对不是一个正常派,两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其实老甜并没有哭,她并不是个脆弱的女孩子。  
  “我听到了我眼泪落下的声音。”  
  眼泪落下时有什么声音?  
  哭么?  
  还是咽?  
  又或是抽泣?  
  我不明白,却又很清楚。  
  因为老甜的泪滴在了我心上。  
  “……喜欢你的人是我……”  
  “不,你喜欢的不是我……”老甜的眼看上去有些哀伤,“你喜欢的是吴纤!”  
  ——???  
  我被她的话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怎么可能?你别误会了,我和她只是好朋友而已……”  
  “是青梅竹马,对么?”  
  “是倒是,可是绝不是你说的那样……”  
  “不用说了,是我太笨了,从没注意到你和她的感情……”  
  “我和她跟本就没感情!!!”  
  我忽地大声起来。  
  老甜看着我,嘴角竟还扬了扬。  
  这时的我,反而被她弄得迷惑起来——我难道还真的对小吴有朋友之外的感情么?  
  老甜转身走了。  
  我想去追她,可是我的两条腿在那时却好像没有听从我大脑的指挥。  
  我回到了羊的家里。  
  仍然是一样的热闹。  
  “这么快?你没送她?”  
  圣雄对我道。  
  “她走了。”  
  圣雄看着我点了点头——我不知道当时我的表情是怎样的,反正圣雄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仿佛知道了什么。  
  三天后,老甜约了我。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渡过这三天的。  
  反正我睁天时是天花板,闭上眼时是老甜。  
  老甜约我的地方是我们常去的咖啡吧。  
  我去的时候,老甜已经到了——她很少在约会中迟到,或许这也是她与很多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吧——她这时正轻啜着一杯清咖。  
  很少有年轻女孩喜欢清咖的。  
  我要了杯水,普普通通的水——水很清,很澈,就如同清清澈澈的女孩子一样。  
  “怎么样?想清楚了么?”  
  老甜看着自己的鼻尖道。  
  “想清楚什么?”  
  老甜笑了笑:“你喜欢吴纤么?”  
  “开玩笑!”  
  我笑着扭过头看着窗外——窗外边水马龙,人潮汹涌。  
  “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上吴纤了呀。”  
  我回过头去:“她喜欢你么?”  
  “是的,我问过她了。”  
  我喝水。  
  “那么,从现在起,她和我就是情敌了。”  
  老甜看着我,笑得还是那么漂亮:“小心呀,不要到头来两手空空,谁也没得到呀。”  
  我喝着水。  
  “你跟本不了解我和小吴的感情——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你和圣雄认识多久了?”  
  老甜忽地扯开了话题。  
  我知道老甜的意思,她想告诉我短短的时间里,两个人也能够了解得很深——就像我和圣雄老原他们一样。  
  “三年吧……可是,男人与男人之间总是容易相互时解的,而你却未必能……”  
  老甜看着我,没有笑。  
  我忽地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圣雄告诉你的?”  
  老甜点了一下头。  
  我终于喝完了水。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老甜。  
  我找到了圣雄。  
  我一拳就打倒了他。  
  和他在一起的狼和老原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冲过来将我们两人分开。  
  圣雄分开两人,很沉静地看着我。  
  “为什么?”  
  我问道。  
  “因为我不想让三个人到头来都得不到快乐——香甜是个好女孩儿。”  
  我瞪着他:“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圣雄伸出一根手指,不轻不重地戳着我的右胸:“不要让自己制造出来的虚幻骗了你。你真的不喜欢吴纤么?”  
  “当然了!”  
  我怒吼。  
  “那你这么气急败坏干嘛?这通常是一个人被戳穿内心所隐藏的东西后的表现。”  
  “谁气急败坏了?我只是生气!”  
  “那么你说,你能为了香甜,永远和吴纤绝交么?能为了香甜而牺牲吴纤么?”  
  圣雄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是的,我能!!!”  
  我的声音本来就比圣雄大,这一次照样吼得比他还响。  
  圣雄还是很沉静地看着我:“真的么?”  
  我看着他——许久——突然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不,我不能。可是,我是不会为了我自己牺牲任何人的——也包括你们……”  
  圣雄笑了笑:“谢谢。可是,你说的不是真心话。”  
  我看着他,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对——在我心里,吴纤的份量确实比圣雄他们重,甚至比圣雄、羊、狼、超哥他们加起来还要重。  
  “可是,这并不说明我就是喜欢小吴呀!”  
  圣雄还是在笑:“你还是再仔细想想吧,不要再被自己迷惑了。”  
  一个星期。  
  我足足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我听了圣雄的话,把自己关在家中静思。  
  最终我觉得——我还是喜欢老甜。  
  我决心要把小吴从我的心里赶出去。  
  首先,我要把她从我家里赶出去。  
  我开始清理我家中所有和小吴有关的东西。  
  我翻箱倒柜地找,整箱整柜扔,把我父母都吓得不轻。  
  最后我在我的日记前犹豫了。  
  自从上了中学后我就再没记过日记,这些日记是小学时写的。  
  里面一定有不少关于我和小吴的事。  
  我决定扔了这些日记。  
  但是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我竟打开了我的日记,看了起来。  
  小学生写的日记,文笔很差,但很直接,没成年人那么多废话,所以看起来也别有一番情趣——况且还能帮自己想起很久以前的,已经被自己遗忘在心灵角落里的东西。  
  “找到要找的东西了么?”  
  老妈见我不再翻箱倒柜,走进我房间问道。  
  “嗯。”  
  我心不在焉地答道。  
  “哦,原来是在找自己的日记呀。”  
  老妈顺手拿起了一本:“我能看看么?”  
  我想了想:“看就看吧——反正也是小时候写的,无所谓。”  
  老妈于是翻开了我的日记——我想这也许也能激起她对自己童年的回忆吧。  
  “啊,没想到你挺会打赌的嘛?”老妈忽地笑了起来。  
  我抬起头:“怎么?”  
  老妈递过日记本,指着翻开的那页给我看。  
  我看着看着,忽然间觉沉睡的回忆苏醒了。  
  ……  
  “我的愿望是——今生今世,谈一百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一个背着大书包的小男孩一脚蹬在水泥管上,一手掐腰,一手斜伸向空中,大声地说着。  
  “呸!我才不信呢!”  
  他身旁的小女孩吐着口水道。  
  “为什么?”小男孩生气了。  
  “你有那么大本事么?”小女孩圆圆的眼睛眨着。  
  “你不相信?”小男孩跳下水泥管道,“那我们打赌吧!”  
  “好呀,就打赌!”  
  “赌什么呢?”  
  小女孩歪着头想了半天,道:“如果我输了,我就嫁给你。”  
  小男孩点头说好,然后又反悔起来:“不行不行,如果你输了,那就是我赢了,我都谈一百场恋爱了,都有一百个老婆了,为什么还要娶你?”  
  小女孩想了一下:“那么,你输了的话我就嫁给你吧。”  
  “好的。”  
  小男孩点着头:“如果我输了就娶你,如果我赢了你就谁都不许嫁!”  
  “嗯!”  
  小女孩点着头……  
  ……  
  “真没想到,你从小就有这么远大的理想呀!”  
  老妈的声音把我从过去拉回到现在。  
  “怎么样?这个赌谁赢了?”  
  “谁都没赢。”  
  “怎么?”  
  “因为我还没谈够一百场,但是我也正在朝这方向迈进。”  
  “当心玩火自焚呀!”  
  老妈笑道。  
  “开玩笑的啦!”  
  我应了一声,眼光却盯着这本日记不能再移开——我的心竟会为了一个儿时的誓言而紊乱?  
  不管怎么说,我得承认我是个懦弱而又优柔寡断的人。  
  我又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而这一个星期后,我竟得出了和上个星期完全相反的答案。  
  人们说女人是善变的,我觉得其实男人也很善变——至少我是如此。  
  而后我又想了两天,最终决定去找老甜。  
  见了老甜,我第一句话是:“谢谢。”  
  第二句话是:“抱歉。”  
  ——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很抱歉我们就要成为情敌了!  
十三
我知道,爱情是鸦片。  
  可我已经上瘾了。  
  很难戒的。  
  我向吴纤表明了我的感觉,吴纤告诉我,她也非常地喜欢我。  
  我希望我们的感情能天长地久,但我想那种可能性应该很小。  
  没人会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同性恋。  
  但我不管了——我只是想和吴纤在一起,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伤害了唐正煌——如果他爱的是吴纤,那我并没有伤害他,如果他爱的是我,我只能对他Say Sorry。  
  唐正煌一连两个多星期没露面,我也没有问吴纤,吴纤也没有提到他。  
  ——难道他就这样从我们的世界中消失了?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很快乐,胜过我这一生中的任何时光。  
  我和吴纤去过海边,也登过山,一连游玩了十几天我们才回到自己的城市。  
  不——这城市怎么会属于我们呢?我是说……唉,说什么呢?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在山上和海边的时候我们确实都很快乐,可是都了家时才知道什么叫做累。看到白色的床单就恨不得睡他个三天三夜,看到沙发就想坐在里面不起来。  
  我休息了三天,想起这近一个多月来所发生的事,我想我的选择是对的。  
  吴纤对我的吸引力已经超过了一切。  
  不错,我到现在还不认为自己是个标准意义上的同性恋——因为我并不喜欢其他任何女子,也许我就是唐正煌曾说过的那种恰巧爱上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是同性的那种情况吧!  
  第四天,唐正煌约了我。  
  我去了。  
  我想他应该已经有决定了。  
  是放弃我?  
  还是与吴纤争夺我?  
  还是与我争夺吴纤?  
  不,也许,应该说是与吴纤争夺她自己才对吧。  
  出现在我面前的唐正煌似乎胖了些,他说是因为这半个多月缺乏运动的原因。  
  唐正煌告诉我,他对自己的心情反思了这么长时间,终于得出结论——他很喜欢吴纤。  
  ——不,他很爱吴纤。  
  他说他不能失去吴纤。  
  我看着他,对他说了同样的话。  
  他耸耸肩:“是么。那我去找吴纤说一下,你要一起去么?”  
  说实话,我很想去——我不想让唐正煌将吴纤夺去。  
  可是我没有去。  
  为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我害怕当时就失去吴纤吧——如果要失去,我也希望这次的失去来得迟一点。  
  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  
  现在的感觉就好像我以前都白活了,只有和吴纤在一起的这几天才是我的一切。  
  当天晚上,我想打电话给吴纤,可是我拿起电话后却又放弃了。  
  我决定等吴纤来找我。  
  如果那是个揭开会让我疼痛的东西,我希望这份疼痛不是由我自己去碰触的。  
  天,已经是八月末了。  
  这八月的长夜呀,我怎么竟觉得它比冬天的更令人觉得如水一般的长,如水一般的凉。  
  第三天,吴纤打电话约了我。  
  “甜儿,今晚去看午夜场好么?”  
  吴纤的声音听来还是那么淡淡的,令我着迷。  
  “好的,我来。”  
  当我见到吴纤时,我本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她的,可是我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不知为什么,看午夜场的人很多,也许是因为八月快过去了吧——这一年一度的难得夏日也将快要结束了,所以这些人都是来纪念这个夏季的罢。  
  “我送你。”  
  凌晨三点,看完了午夜场,吴纤送我回家。  
  路灯不知为什么有些摇晃——我不知道风原来也可以把光吹动的。  
  “啊,对了……”  
  我终于决定要开口。  
  “什么?……”  
  吴纤看着我——她的目光似乎有些迷离,却又好像能看穿我所有的心事。  
  我欲言又止:“快开学了呢。”  
  “是呀。”  
  于是,我们就这样无语地走到了我家楼下。  
  “啊,我上楼去了。”  
  我看着吴纤,想说什么,却又好像被什么堵塞的喉咙。  
  吴纤点了点头:“好,再见。”  
  ……  
  我回到了家。  
  我恨自己的懦弱——为什么不能开口问她呢?  
  电话响了——爸妈都在熟睡,为了不打扰他们,我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却传来吴纤淡淡的声音。  
  “好了,你现在看不见我的脸了,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我突然间感到很无力。  
  我咬住了右拳,咬得很重——却感觉不到疼痛——也许,夏末的凉风使我的痛觉麻痹了罢。  
  “你哭了?”  
  声音很轻,感觉有些远,但却很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吴纤看不见:“不,没有哭……”  
  “我爱你,甜儿……”  
  “……嗯……”  
  我不知是我的手在抖,还是我的心在抖,总觉得电话好像要从我的手中挣脱出去。  
  “可是,我也一样喜欢唐正煌…………”  
  “……”  
  我无语,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忽地听见吴纤吸鼻子的声音——难道,她也哭了???  
  “……”  
  “……再见了……”  
  “……不,不要……”  
  我阻止着吴纤挂电话。  
  “……嗯?……”  
  “我不要和你再见……”  
  “……”  
  “吴纤!我……我爱你呀!”  
  “……我也一样的呀……”  
  我的脸帖着电话,嘴中感到有涩涩的咸液。  
  “……”  
  “……”  
  谁都没有挂电话。  
  “请注意,您的通话时间还有一分钟,请继续投……”  
  “甜儿,再见了……”  
  “……不行……”  
  “……明天再联络,好么?”  
  “不……请等一下……”  
  ……  
  我似乎听到吴纤有过一声叹息,但是,电话挂断了。  
  我看着窗外,天边已经在发亮。  
  我不知道在下一个黎明来临前,我是不是依旧还有希望,但是我发觉我的心已经要破了。  
  张学友有一首歌叫《心碎了无痕》,我想如果我的心碎了,不知道会不会吴纤的心里留下痕迹。  
  整个一天,我都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般地,我过完了八月的第二十九个日子。  
  八月三十日,我在家中,等着吴纤的电话——我拨过她家的电话,她家没人。  
  电话响了,我飞快地接起它,那头却传来一个男声:“是香甜么?”  
  ——不是唐正煌,也不是斑步。  
  “我是狼,出来一下好么?我在你家楼下。”  
  ——为什么会是他呢?  
  ——难道是因为吴纤不愿亲口拒绝我而叫他来么?  
  我苦笑了一下,走下楼来到了狼的面前。  
  狼看了我一会儿,道:“你好像睡眠不足的样子。”  
  “你的眼力真好。”  
  我赞了他一句,狼看来有些不好意思。  
  “吴纤叫我跟你说……”  
  ——果然如此!  
  狼看着我,似乎要从我脸上看出些什么:“她现在有些为难,需要整理一下心情,在九月一日那天她会给你答覆的。”  
  我笑了笑,又好像没笑,总之我有种很无力的感觉:“那谢谢你了。”  
  说罢我就转身上楼。  
  ——吴纤是爱我还是爱唐正煌呢?  
  我原本就没什么自信,现在仍不觉得有任何的把握。  
  “怎么?就这么上去了?不请我喝一杯么?”  
  狼在我身后道。  
  我转过头看着他。  
  “那就去喝一杯吧。”  
    
十四
 八月的长夜。  
  没有风,没有星光,只有闹人的虫鸣。  
  我在阳台上收集着这一天里落下的花瓣,忽地觉得我好像正在收集着我的爱恋。  
  狼的话依然在我的耳边萦绕。  
  “你到底爱的是唐正煌还是吴纤?”  
  “你是一个好女孩儿,我们都不希望看到你难过——当然,我们更不希望看到他们两个难过。”  
  “可是再这样下去,你们三个人都会遍体鳞伤的。”  
  “现在这样,不管对谁来说,起码都可以伤得不那么重。”  
  呵呵,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说我伤得会不重——我发觉我对吴纤的爱是那么的莫名其妙,却又那么的炽烈。  
  是的,我莫名其妙地就爱上了吴纤,可是爱也许就是这么莫妙其妙的罢。  
  今天是八月三十日,还有两天。  
  我很想去找吴纤,可是我忍住了这份冲动。  
  能忍住这份冲动很不易。  刹那时,我明白我这一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睁开双眼的小吴了……  
    
    
   尾声  
  小吴离开我已经快一年了。  
  在这一年里,我无数次地在梦中见到她,又无数次地流泪。  
  我痛恨我自己为什么发现自己对小吴的感情发现得那么晚!  
  圣雄他们很长时间都没有来找我,直到超哥过生日时才请我去参加生日宴。  
  那一晚我很开心,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小吴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甚至产生小吴原来还在我们中间的错觉。  
  我那晚喝得大醉,但却没有人为我擦脸——我这才发觉原来小吴还是离我而去了。  
  第二天,我又一次开始整理我房中和小吴有关的东西。  
  东西可以清除掉,那回忆呢?  
  老原说的对,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可我没有办法把小吴从我的回忆中清除——我只能清除她在我房中的一切。  
  很意外地,我发现了一撂稿纸——我翻开来看才发现那是小吴的日记。  
  我想起那是小吴走后一个月,她父亲送到我家来的——因为那些日记的第一页上写着“给我和唐正煌”。  
  我一直没有看,因为我在害怕——可究竟在害怕什么,我又说不上来。  
  我看着日记,越看越是模糊——直至连稿纸都被我打湿。  
  ——我终于还是未能把她的东西都清除出我的房间。  
    
    
  自那以后,老甜也没有来大学报到。  
  听斑步说,她决心要复读重考——考当年小吴没考上的那所名牌大学。  
  第二年高考,她考得很出色,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那所当年小吴没考上的大学——这是应当的,听斑步说她复读得很苦,从没在12点前睡过觉。  
  那所大学在外地,她走的那一天,我去车站送她。  
  很意外地,送她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们相对了很久没有说话。  
  最后她笑着对我,恭喜我还是我赢了——因为小吴最后倒在我怀里的时候对我笑了。  
  我没有说话。  
  她还告诉我,她后来去找过惠儿,惠儿却不愿再见她,只隔着门听她说话——最后两个人都哭了。  
  我仍然没有说话。  
  最后她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最后我看着她的背影时,忍不住问道:“你还回这座城市么?”  
  她停了停,头发动了一下,似乎想回头的样子,但终究还是没有回头:  
  “你结婚的那一天,我一定会回来的。”  
  “谢谢。”  
  “不用。”  
  “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  
  “不用。”  
  ……  
  就这样,我送走了老甜。  
  我没有对老甜说小吴那时为什么会对我笑,我想这样她也许会好受些,至少可以避免再一次流泪。  
  那天,我分明从小吴的充满笑意的眼中读到:  
  “对不起了,以后甜儿就要你照顾了……”  
  是的,我和小吴本就是能用眼神进行交流的,从很久以前就是了。  
  至于小吴究竟选了谁,我也不知道。小吴的日记中也没有提到过这一点,那本日记只是如实记录了她和我在一起时所遇到的事情。  
  所以我终究还是得说一句,小吴实在是个难以以常理来判断的人呵!  
    
    
  终于连载完了,讨厌这这篇文章的诸位也可以解脱了。不过想扔鸡蛋的请照扔,千万别手软。在此我再一次对喜欢这篇小说的人表示感谢。其中有一段时间很久没有连载,那是因为要把笔下的主角写“死”还是需要一点点的勇气的呵! 刹那时,我明白我这一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睁开双眼的小吴了……  
    
    
   尾声  
  小吴离开我已经快一年了。  
  在这一年里,我无数次地在梦中见到她,又无数次地流泪。  
  我痛恨我自己为什么发现自己对小吴的感情发现得那么晚!  
  圣雄他们很长时间都没有来找我,直到超哥过生日时才请我去参加生日宴。  
  那一晚我很开心,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小吴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甚至产生小吴原来还在我们中间的错觉。  
  我那晚喝得大醉,但却没有人为我擦脸——我这才发觉原来小吴还是离我而去了。  
  第二天,我又一次开始整理我房中和小吴有关的东西。  
  东西可以清除掉,那回忆呢?  
  老原说的对,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可我没有办法把小吴从我的回忆中清除——我只能清除她在我房中的一切。  
  很意外地,我发现了一撂稿纸——我翻开来看才发现那是小吴的日记。  
  我想起那是小吴走后一个月,她父亲送到我家来的——因为那些日记的第一页上写着“给我和唐正煌”。  
  我一直没有看,因为我在害怕——可究竟在害怕什么,我又说不上来。  
  我看着日记,越看越是模糊——直至连稿纸都被我打湿。  
  ——我终于还是未能把她的东西都清除出我的房间。  
    
    
  自那以后,老甜也没有来大学报到。  
  听斑步说,她决心要复读重考——考当年小吴没考上的那所名牌大学。  
  第二年高考,她考得很出色,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那所当年小吴没考上的大学——这是应当的,听斑步说她复读得很苦,从没在12点前睡过觉。  
  那所大学在外地,她走的那一天,我去车站送她。  
  很意外地,送她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们相对了很久没有说话。  
  最后她笑着对我,恭喜我还是我赢了——因为小吴最后倒在我怀里的时候对我笑了。  
  我没有说话。  
  她还告诉我,她后来去找过惠儿,惠儿却不愿再见她,只隔着门听她说话——最后两个人都哭了。  
  我仍然没有说话。  
  最后她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最后我看着她的背影时,忍不住问道:“你还回这座城市么?”  
  她停了停,头发动了一下,似乎想回头的样子,但终究还是没有回头:  
  “你结婚的那一天,我一定会回来的。”  
  “谢谢。”  
  “不用。”  
  “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  
  “不用。”  
  ……  
  就这样,我送走了老甜。  
  我没有对老甜说小吴那时为什么会对我笑,我想这样她也许会好受些,至少可以避免再一次流泪。  
  那天,我分明从小吴的充满笑意的眼中读到:  
  “对不起了,以后甜儿就要你照顾了……”  
  是的,我和小吴本就是能用眼神进行交流的,从很久以前就是了。  
  至于小吴究竟选了谁,我也不知道。小吴的日记中也没有提到过这一点,那本日记只是如实记录了她和我在一起时所遇到的事情。  
  所以我终究还是得说一句,小吴实在是个难以以常理来判断的人呵!  
    
    
  终于连载完了,讨厌这这篇文章的诸位也可以解脱了。不过想扔鸡蛋的请照扔,千万别手软。在此我再一次对喜欢这篇小说的人表示感谢。其中有一段时间很久没有连载,那是因为要把笔下的主角写“死”还是需要一点点的勇气的呵!
  我忽地想起,今天狼还问过我一句话:  
  “你恨唐正煌么?”  
  ——很奇怪的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我到现在都没有和唐正煌已经成了情敌的觉悟。  
  也许我生来就迟钝了吧,迟钝到我自己都不觉得自己的迟钝。  
  我摩挲着双唇,摩挲着鼻翼——手心里还传来淡淡的幽香,如同梦中的天堂所散发出的气息。  
    
    
  我那天找了老甜谈过后就去找小吴。  
  我很奇怪我怎么能那么冷静。  
  把一个刚刚还是恋人的女孩子变成自己的情敌,我居然还能如此地在大街上闲庭信步?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正常的人。  
  我见到小吴后,第一句话就问她:  
  “你说我是不是个正常的男人?”